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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时间 :
中国教育法制评论(第16辑)
0.00     定价 ¥ 42.00
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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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ISBN:
    9787519118488
  • 作      者:
    编者:劳凯声//余雅风//陈鹏
  • 出 版 社 :
    教育科学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9-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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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中国教育法制评论(第16辑)》针对学生的权利与义务、高等教育实践中的相关法治问题、中小学校园欺凌与暴力防治、校方责任保险、家庭教育立法等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学生的权利与义务部分系统梳理了学生在不同的法律关系中所享有的权利及需要履行的义务,为教育和管理实践中更好地保障学生的权益、维护学生的利益提供了法理依据。高等教育相关法治问题部分对博士论文评阅与答辩中涉及的相关主体的权利问题进行了探讨,提出了有益的建议。中小学校园欺凌与暴力防治部分从理论研究、实证研究、比较研究的视角,探讨了校园欺凌与暴力的治理问题。另外,本辑还对学生信息安全保护、校方责任保险、家庭教育立法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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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中国教育法制评论(第16辑)》:
  (二)行政法规定的行政相对人权利与义务
  行政法上的权利是行政相对人依行政法规定而享有的、针对行政主体所主张的权利。根据我国行政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行政法理,行政相对人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主要享有如下权利。
  (1)申请权。即行政相对人请求行政主体作为或不作为,以满足其某种利益需求的权利。申请权是程序性权利,就其内容而言,是请求开始或进行某种程序的权利,如学生就学校某项决定请求提起申诉等,但在某些情况下也可请求得到某种实体利益,如对颁发学业证书、学位证书提出申请等。
  (2)参与权。即行政相对人享有的可通过合法途径参加行政管理活动以及参与具体行政行为的相应程序的权利,包括参与行政法规、规章及政策的制定,参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编制和实施,参与与自身有利害关系的行政行为的相应程序,如行政申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3)了解权。即行政相对人享有了解各种行政信息的权利,包括各种规范性法律文件、会议决议、决定、制度、标准、程序规则,以及与行政相对人本人有关的各种档案资料和其他有关信息。
  (4)受保护权。即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在受他人妨碍、侵害时,请求行政主体保护的权利,如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受他人侵害后请求行政主体处理的权利、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受行政主体确认的权利等。
  (5)收益权。即行政相对人通过行政主体的行政活动获得现实利益或可得利益的权利,如获得行政许可、行政指导和行政奖励,在遭受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获得行政主体救助等。
  (6)受平等对待权。即行政相对人受行政主体平等对待的权利,行政主体应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平等对待每一个行政相对人。
  (7)陈述、申辩权。即行政相对人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或者其他利益,对行政主体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抗辩的程序性权利,如:陈述自己的意见、看法;提供有关证据材料;进行说明和辩解,并驳斥行政主体的理由、依据等。
  (8)抵制违法行为权。即行政相对人为保护自身合法利益而抵抗行政主体实施的明显违法或重大违法行政行为的权利,如拒绝行政主体乱摊派、拒缴行政主体的不合法行政罚款等。这里所谓的合法权益包括各种法定权益和自由,如人身权、财产权、经营自主权、劳动权等,其中有的权益虽不属于行政法的规定,但为保护这些合法权益而抵抗行政主体非法侵害的权利却是行政法专门赋予行政相对人的。
  (9)行政监督权。即行政相对人对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实施的违法、不当行政行为提出批评、控告、检举的权利,包括批评权、申诉权、控告权、检举权、建议权等,行政相对人有权就如何改善行政主体的工作和提高行政管理和服务质量提出建议、意见。
  (10)行政救济权。即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主体实施的违法与不当的行政行为,或是行政主体实施的合法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有获得相应行政救济的权利,包括申请行政复议权、提起行政诉讼权、请求行政赔偿权、获得行政补偿权等。
  行政相对人在享有行政法规定的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行政法规定的义务。行政相对人的义务是行政相对人在行政法律关系中,对行政主体所承担的一定作为或不作为的义务,行政主体对行政相对人的这种义务则具有相对应的权力。这种义务主要有:
  (1)服从行政管理的义务。即遵守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义务;执行行政命令、决定的义务。
  (2)协助行政主体正常执行公务的义务。即行政相对人对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依据职权执行公务的行为,有主动予以协助的义务,如对行政主体行使调查取证权具有配合、协助的义务。
  (3)接受行政监督的义务。即行政相对人在行政法律关系中,有接受行政主体依法实施监督,包括审查、检查、检验、鉴定等的义务。
  (4)遵守法定程序的义务。即行政相对人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所规定的程序的义务,如在请求行政主体实施某种行政行为,或者应行政主体要求做出某种行为时,均应遵守法定程序,否则可能导致自己提出的相应请求不能实现,甚至要为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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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专稿

论学生权利与义务 / 劳凯声?(1)

主题研讨

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与答辩中的权利触及与保障 / 杨颖秀?( 16 )

高校自主招生面试程序法治化建构 / 曾林翊晨? 张? 硕?( 28 )

立法研究

论我国家庭教育的政府职责及其立法规范 / 姜国平?( 41 )

热点透析

明晰主体职责,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 / 余雅风?( 54 )

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校园欺凌预防保障机制研究 / 祁占勇? 杜? 越?( 66 )

中小学生校园欺凌行为认知状况研究

——基于 S 省的实证调研 / 王祈然?( 84 )

法律实务

校方责任保险疑难法律问题研究 / 解立军?( 97 )

我国校外教育机构法律规制及其实现路径 / 戴? 妍? 张幸琪?(120)

论大数据环境下教育行政主体的学生个人信息安全保护义务

/ 王肃之? 马? 力?(134)

学术专论

教育监管权力的“相对集中行使”问题探讨 / 骈茂林?(148)

主体性视角下残疾人受教育权的法治保障 / 龙? 洋?(165)

未成年人发展权的内涵分析 / 李文静?(177)

他山之石

自然灾害中学校事故的法律责任的判例分析

——东日本大地震大川小学海啸诉讼案一审判决 / 牛志奎?(189)

政策研究

教育政策研究范式的结构

——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大学 35 篇博士论文综述 / 沈永辉?(203)

学术动态

明晰民办学校教师法律地位,建言民办学校教师权益保障 / 丁庆荣(218)

后记 (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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