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将探究社会科学领域中质性研究和量化研究传统之间的关系,特别关注政治科学和社会学。为此,我们将识别这些传统在哪些方面有别。这些对比出现在方法论的诸多领域,从研究问题的类型,到数据分析的模式,再到推断方法中皆有对比。我们认为,这些差异是系统地和连贯地彼此相关的,因此,论及不同的量化和质性研究范式是有意义的。
我们把量化和质性研究传统看做可供选择的传承。每一种研究传统都有自己的价值、信仰和规范。每一种传统都关系到特定的研究程序和实践。每一种传承内部的交流通常是顺畅和富有成效的。然而,不同传承之间往往难以交流,误解频仍。当来自某个研究传统的学者向另一个传统的成员发表洞见时,这种建议通常被视为是无用和不当的。这两种研究传统之间并不协调,存在着误解、怀疑和互挫,有时这些标志着质性和量化研究者之间的交锋。究其核心,我们认为,社会科学中的质性-量化之争确实是不同研究传统的碰撞。
与所有的传承一样,量化传承和质性传承也不是铁板一块(关于“传承”概念的精彩论述,参见Sewell,2005)。它们是被松散地整合起来的传统,包含着内部的矛盾和争论。随着时间的推移,构成这些传承的特殊目标和实践已在演变,持续至今。现在,这两种传承不再彼此隔绝,相反,它们开始相互渗透和跨界。虽然如此,这两种传承还是相对连贯的意义和实践系统。它们表现出许多容易识别的价值、信念、规范和程序等特征。
通过强调量化和质性研究的差异,本书因而有别于King,Keohane和Verba的著作《社会研究的设计:质性研究中的科学推断》(Designing Social Inquiry: Scientific Inference in Qualitative Research)。他们的著名论断是“量化与质性研究传统仅在风格上有差异,并且这些差异在方法论和实质意义上都不重要”。(1994,第4页)。他们相信,这两种研究传统共享单一推理逻辑,该逻辑推理主要可以通过统计分析的规范加以总结。他们识别出来的两种传统之间的差异涉及到一些表面特质,特别是使用数字还是文字。
我们拒绝如下假设,即基于统计规范的单一推理逻辑可以同时指导量化和质性研究。我们也不相信量化-质性是围绕着数字对文字的使用而分立的。相反,我们考虑的是研究的基本取向上的差异,例如学者是否主要运用个案内分析(within-case analysis)来推断个体个案(如质性研究者所做),或是否采用跨个案分析去推断总体(如量化研究者所为)。我们甚至建议,最好诉诸两个备择性的数学基础来理解这两个传统:量化研究建立在推断统计学(即概率论和统计学理论)基础上,而质性研究则(经常暗含地)根植于逻辑学和集合论。依据这些对比性的数学基础来看待这两个传统,有助于理解本书讨论的许多差异。
在指出基本分歧的过程中,我们的目标并不是将量化和质性研究范式分裂开来。相反,本书致力于促进不同范式的研究者之间的交流和合作。我们认为,相互理解必然建立在对差异的认知与欣赏的基础之上,包括理解各自对照性的优缺点。当问题要求研究者所追求的目标兼具质性与量化范式的特性时,我们提倡跨界和混合方法的研究。与此同时,我们也尊重在每一种范式中进行的研究,从不认为这种研究具有内在的劣势。在社会科学中,量化研究、质性研究和混合方法研究都占有一席之地。
从本书引出的一个教训是,询问质性研究或量化研究是否优于对方,这不是一个有益的问法。King,Keohane和Verba(1994,5-6)也声称:“量化研究和质性研究都不优于对方。” 【002】然而,他们之所以得到此结论,仅仅是因为他们认为当统计分析不可行时,迫不得已才必须使用质性方法。 相比之下,我们认为,量化和质性方法适于不同的研究任务,其设计也是为了达成不同的研究目标。至于选用量化还是质性方法,这与恰好可用的数据无关。当然,对于某些研究目标而言,量化方法比质性方法更适用,而对于其他研究问题来说,质性方法比量化方法更恰当。不过,因任务不同还可能出现这样的情形,即分析者必须两种方法都使用才能达其目标。对于许多复杂的研究项目来说,由于完成其目标要求研究者同时使用两种传统的取向和特有优势,因此,将量化和质性技术相结合的混合方法研究是关键所在。
与研究其他文化的某些人类学家一样,我们也力图理解一些研究实践,并对它们保持某种中立。我们的目标主要是描述性的,基本上不是规范性或规定性的。当然,这两种传统中的方法都不能免遭批判。然而,我们认为,对方法进行批评和重构最好在一个给定传统的内部进行。因此,统计方法论学者是最具有资格提升统计方法的研究者,而质性方法论者占据着提升质性方法的最佳位置。我们发现,现存的“跨行”(cross-cultural)批判(比如质性研究者批判量化研究)并不恰切,因为他们忽视了那个传统中的基本目标和研究目的。从一类传统的角度看可能存在问题,从另外一类传统的视角看却可能完全可以理解。
……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