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琅琊刻石》又名《琅琊台刻石》,刻於秦始皇二十八年《前二一九》,记述秦始皇“器械;里,同书文字”与“功盖五帝,泽及牛马”的殊功。二世元年(前二○九》,秦二世东行郡县,於始皇所立石旁刻大臣从者姓名,为彰始皇“成功盛德”,复刻诏书於其旁。据後世资料记载,刻石上的始皇颂辞和二世诏书文字,均为李斯所书,“颂辞”部分是李斯为卿时所书,“二世诏书”部分是李斯为相时所书。
据清代志书记载,《琅琊刻石》原为棱形锥体,高一丈五尺,下宽六尺,上宽五尺,上半部宽三尺,顶宽二尺五寸(清代工部营造尺一尺等於今二十三厘米》。现存《琅琊刻石》残石高二一九厘米,宽六十七点五厘米,厚三十七厘米。今存原拓本十三行,八十六字,并原空一行,计十四行。(清初所传拓本,只二世诏十二行,凡八十四字。後阮元遣书佐至其地,剔秦篆於榛莽中,拓之多得首行“五夫”二字。凡十三行,八十六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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