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等有效论
1996年10月22日的《纽约时报》头版有一篇不同寻常的报道,题为“印第安部落的创世论者阻挠考古学家”。该文讲述了两种对美洲土著起源的解释之间的冲突。一方面,根据证据充足的、标准的考古学解释,人类在大约一万多年前,从亚洲经白令海峡到达美洲。另一方面,根据某些美洲土著的创世神话,美洲人来自地下的精灵世界,从祖先到达地面的那一天起,他们就已经生活在美洲的土地上了。正如夏安河苏族(一支主要活动在伊戈尔比特的印第安拉科塔部落)的官方人员塞巴斯蒂安·勒博所说:
我们知道自己是从哪儿来的。我们是布法罗人的后裔。在超自然的精灵们准备好让人类生活的地面世界之后,布法罗人就从地底来到了地面。如果非印第安人相信人是从猿猴进化来的,那就由他们去吧。但是我还真没见过几个相信科学和进化论的拉科塔人。
《纽约时报》的报道指出,很多考古学家在对科学方法的信奉和对土著文化的欣赏之间游移不定,“(他们)被逼向后现代相对主义,认为科学无非是又一个信念系统”。从事祖尼部落研究的英国考古学家罗杰·安杨说道:
科学只是诸多了解世界的方式之一。(祖尼族的世界观)和考古学家对史前史的看法一样有效。
据称还有一位考古学家,爱荷华大学的拉里·齐默曼博士,正在提倡一种“介于西方式的和印第安式的认识方式之间的另类科学”。齐默曼博士还补充道:
我个人认为,作为一种认识世界的方式,科学不具有任何优越的地位。
这些言论固然引人注目,但要不是它们代表的哲学观点的巨大影响,就只不过是一时的谈资而已。那种认为“存在着许多同样有效的认识世界的方式”,而科学只是其中之一的观点,在当今世界,特别是学院内部(但其影响也不可避免地扩展到学院以外),已然根深蒂固。在诸多人文和社会科学领域,这种知识的“后现代相对主义”已经成为正统。我(尽可能中立地)称这种观点为同等有效论:
认识世界的方式多种多样,内容迥异却同等有效,而科学只是其中一种方式。
不少学者都支持同等有效论的基本理念,以下是一些有代表性的例子:
当我们意识到我们的认识方式都是约定俗成的和人为的,就可以知道,原来我们的知识并非源于客观实在,而是源于我们自身。
第一世界的科学只是诸多科学中的一种……
在相对主义者看来,所谓有的标准、信念确实是合理的,但有的则只是被某些人接受,这样的区分毫无意义。相对主义者认为没有理性规范能够独立于语境,或者超越特定文化,所以在他看来,合理性和不合理性之间并没有质的区别。
类似的言论不胜枚举。
为什么同等有效论看起来十分极端且不符合直觉呢?
这大概是因为,一般而言我们都认为,事实问题(例如美洲史前时期的问题)的答案独立于我们自身和我们的相关信念。我们可能会说,美洲土著从何起源,是一个客观事实。
在涉及判断的领域,我们并不一定总是这种事实客观主义者。例如在道德领域,很多人,包括哲学家,都有相对主义的倾向:他们认为有许多界定善恶的道德准则,但没有什么客观事实依据使得某些道德准则比其他的更为“正确”。除此之外,还有美学领域(有关什么是美的,什么是具有艺术价值的)的相对主义者。这些关于价值问题的相对主义立场当然是可以争论的,也确实正在争论中。然而,就算这些立场最终都是错误的,它们却并不显得荒谬怪诞。但是对于事实问题,例如美洲土著的起源,我们则会认为当然有客观的答案。
我们可能并不知道这个客观事实是什么,但对问题的兴趣会驱使我们去探索。我们有一系列的工具和方法—观察、逻辑、最佳解释推理,诸如此类,但茶叶或者水晶球占卜则不在其列。在对事实问题的探究中,这些方法是形成理性信念的唯一合法途径。这些方法不仅是我们所说的“科学研究”中常用的方法,也是在日常生活中探求知识时常用的方法。正是通过应用这些方法,我们才得出“美洲土著的祖先从亚洲跨越白令海峡,来到美洲大陆”的看法。这一看法当然可能是错误的,但在已有证据的基础上,它是最合理的看法—至少我们一般会这样认为。
因为相信以上这些,我们遵从科学的指导:在决定学校的课程、法庭中的证据,乃至社会政策的基础时,我们都赋予科学以优越的地位。我们认为,什么是真实的,乃是事实问题。我们只愿意接受那些真实性有足够理由保证的主张,而且在我们看来,至少在纯粹的事实领域,对于什么是真实的,科学是获得合理信念的唯一途径。正因如此,我们遵从科学。
但是,如果这种遵从是正确的,那么科学知识就应当处于优越地位。换言之,科学不应该只是诸多内容迥异却同等有效的认识世界的方式中的普通一员。这是因为,如果科学不处于相对优越的地位,那么我们就不得不把考古学和祖尼族的创世论,把进化论和基督教的创世论,等量齐观,一视同仁—然而这恰恰是越来越多的学者们赞同的立场,而且在学院之外,这种立场的影响也日益扩大。
因此,同等有效论是非常重要的学说,其重要性并不仅限于象牙塔之内。如果这个被人文和社会科学家广泛接受的学说是正确的,那么我们不只是犯了只有少数知识论专家才感兴趣的哲学错误;我们是在根本上误解了社会应当遵循的组织原则。因此,搞清楚这一学说是否正确对我们来说至关紧要。
尾声
在这本书中,我们探讨了建构主义的核心信念,即知识是社会建构的产物,反映了偶然的社会需要和利益。我们还区分了该信念可能表达的三种有趣的观点,并且逐个考察了它们各自的理由。
从消极的方面说,看起来我们所考察的这些知识的建构主义观点,全都面临一些严重的反驳。真理的建构主义是不融贯的。合理性的建构主义也好不到哪里去。另外,对于“我们不能够只用认识理由来解释信念”这种看法,似乎也有决定性的反驳。
从积极的方面说,我们没能找到任何对于建构主义观点的好论证。像对合理性的相对主义的论证,尽管乍看起来很吸引人,却经不起仔细推敲。
最杰出的建构主义思想,比如在西蒙娜·德·波伏娃和安东尼·阿皮亚的著作中,揭示了有些我们误以为是天经地义的东西,其实只是我们偶然的生活实践方式。这类思想之所以能有此发现,是因为遵循了优秀的科学推理的经典规则。但是当建构主义企图更进一步,推广成为关于真理和知识的一般性理论,它就误入歧途了。至于这种一般化何以吸引了那么多拥趸,倒是个十分困难的问题。
它有一种吸引力是显而易见的:能够赋予人们权力。如果我们能预先知道,知识之所以是知识,无非是因为得到了我们偶然的社会价值的认可,那么任何所谓的知识,我们只要恰好不赞同它依赖的价值,就可以把它打发到一边。
但这只是把真正的问题推后了一步。这种对知识的恐惧是怎么来的?人们什么时候开始觉得需要抗拒知识的这种缘起?
在美国,知识的建构主义观点和进步运动(比如后殖民主义、多元文化主义)密不可分,因为这些观点提供了哲学上的理由,来保护那些受到压迫的文化,避免它们的看法被指责为错误或不合理的。
但是,哪怕仅仅是从政治的角度,这样应用建构主义的思想大概也是不正确的:如果核心的认识概念范畴都无一例外地同特定的视角联系在一起,因而强势的一方不能批评受压迫的一方,那么出于同样的理由,收到压迫的一方也无法批评强势的一方。要避免这种近乎极度保守主义的结论,在我看来,唯一的办法就是接受双重标准:如果处于强势地位的人们持有某种可疑的观点(比如基督教的创始论),批评是可以的,但受到强势一方压迫的人们持有可疑的观点(比如祖尼人的创始论),就不能批评。
在直觉看来,事物本身是什么样子,在一定程度上独立于人们的意见,而且对于事物本身的情况,我们可以获得在客观上合理的信念,这些信念对任何能够理解相关证据的人都具有约束力,无论他们的社会或文化视角如何。这些观念也许艰深难解,但是最近的哲学其实并没有揭示摒弃它们的有力理由。
……
展开
——威廉·埃瓦尔德,《华尔街日报》
知识来源于社会构建的观念在许多学术领域都已经司空见惯。在这本短小精悍的书中,博格西昂不仅对这种观念进行了同情的检验,还对其进行了毁灭性批判……尽管本书思想精深,但其写作却十分清晰,免于专业化术语,非专业读者也完全能够看懂。
——J.怀特,《选择》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