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译丛:例外状态》:
而在尼森那里,他则不认为在悬法结束之后,执行元老院终极咨议的官员或追随他的公民可以被处罚。然而尼森的立场与事实相违:欧皮米乌斯依然受到审判(虽然他被判无罪),而西塞罗则因为对于喀提林(Catilina)谋反事件的血腥镇压而被判处流放。
事实上,这整个问题的提出方式都很糟糕。若要让这个难题变得清楚,只有当我们如此考虑:正因这些行为产生于一个法的空缺,以至于在悬法期间的一切作为都被彻底地排除于任何法律决定之外。就法的立场而言,将人的行动区分为立法行为、执法行为或违法行为是可能的。然而十分清楚的是,在悬法中行动的官员或私人公民既非执法亦非违法,更不是立法。所有学者都同意这个事实:元老院终极咨议没有任何明确的内容。它只表达了一个用语极为空泛的建言(“请执政官好好处理(videant consules)……”),进而让行政官员或任何为他效力的人,以其认为合适的方式完全自由地行动,或甚至不行动。如果我们无论如何都想要赋予在无法的条件之下展演的人类行动一个名称,我们或许可以说,在悬法中行动的人既非执行、亦非违反法律,而是不执行法律。他的行动在这个意义上,只是单纯的事实,而当悬法的期限届满时,其评价将依情况而定。但是,只要悬法持续着,这些行动就绝对无法被决定,并且对于其本质的界定——执法或违法的,以及,在极端情况中,人、兽还是神的——将会落在法的界域以外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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