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蒙古族,1959年生,曾用名何金山,何·阿拉坦阿古拉,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左后旗人。1985年7月毕业于内蒙古大学历史学系,获历史学学士学位;2002年7月毕业于内蒙古大学蒙古学学院,获历史学专门史硕士学位;2007年7月获得内蒙古大学蒙古学学院历史学专门史博士学位。现为内蒙古大学法学院教授,教学与科研方向为民族法学、法律史,硕士生导师。著有《蒙古族古代法制史》(编著)、译著《人民法院审判业务技能丛书(四)》等。在核心刊物上发表过“有古代蒙古罚畜刑”“探析成吉清乾隆朝时期行政处分制度探析”“清代蒙古地方法规中的民事法律探析”“蒙古族古代罚畜刑处罚规定”等20多篇论文。主持国家基金西部项目《清代蒙古地方法规研究》,自治区社科规划特别项目——内蒙古民族文化建设研究工程项目子课题:《蒙古族政治制度史》等课题,参与完成《蒙古学百科全书·法学卷》《内蒙古通史》《蒙古民族哲学及社会思想史》等重大课题。
包斯琴,蒙古族,1981年10月出生,内蒙古通辽市科左中旗人。2004年7月毕业于内蒙古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2007年7月毕业于内蒙古大学法学院,获法学诉讼法专业硕士学位。2007年9月一至今为内蒙古师范大学法政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民事诉讼法学、蒙古法制史。参与完成国家课题:《巴·陶格陶夫图日“陶王训诫”的法文化价值及其传承问题研究》1项,内蒙古社科规划项目:《内蒙古地区民族和谐稳定机制研究》1项。主持并完成内蒙古师范大学教学研究项目:《提升法学专业蒙古语授课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研究》等5项,内蒙古师范大学基金研究项目:《古代蒙古族草原生态保护法及其借鉴》。参编《刑事诉讼法学》《民法总论》《民事诉讼法》等蒙古文教材。公开发表法学专业8篇论文,其中《论牧区草场承包经营纠纷中的法律问题》《北元时期蒙古族生态保护法规及其生成原因》《蒙古族保护草原生态法律观》等核心期刊论文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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