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专题一一张身份证的民生暖流
时事链接
身份证办理的相关事,看似小事,却是习近平总书记挂在心头上的民生大事。
2015年8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强调,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是一项便民利民服务举措。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安部研究起草的《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
公安部以问题为导向、以改革为动力,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不断创新居民身份证服务管理机制,“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身份证异地办理改革进入快车道——
2016年7月,全国大中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启动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老百姓不用千里迢迢来回奔波补办身份证;
2017年7月1日,公安部宣布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在全国全面实施;
2019年3月,公安部进一步简化办理流程,户口本不再列为必需材料;
……
从本人跑到户口本“跑”再到数据“跑”,短短几年间,身份证异地办理的流程一再简化。
“身份证丢了、到期了,在居住地就近选择办理地点,随到随办,从一条街走到另一条街,只要十几分钟。”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局长李京生表示。
这是一张惠民的成绩单:截至目前,各地公安机关共设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2.6万个,累计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逾2800万张。
考点预测
◎考点一:简政放权
简政放权,就是精简政府职能,简化政府不必要的事务,把政府原本已掌握的权力外放出去。仅从政府和社会两个维度来说,“简政”简的是政府的事务,“放权”放的是政府的权力,恢复公民个人、市场和社会的自由与自治。它的实质是要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减少政府不必要的事务,减少政府对经济、社会、文化不适当的事前干预。
从政府的角度来说,简政放权有助于其明确自身的定位,减少不应有的权力,削减不该管的事务,在减负之后将有限的政府资源用于真正需要管理、服务、补充、监督的事务上。从社会的角度来看,简政放权的效果是减少不必要的社会控制,降低社会主体从事生活、生产、经营的成本,激活社会能量,增加生产和服务的多样性,确保个人的选择自由。
◎考点二:互联网+政务服务
“互联网+政务服务”是政府利用互联网思维、技术和资源实现融合创新的过程,除了通过“连接”提升运作效率、服务能力,更重要的是通过“化学反应”和“基因再造”,重构流程,重塑公共产品和行政服务,实现政府服务体系的升级和重塑。
当前,我国“互联网+政务服务”正处于啃硬骨头、攻坚克难的关键阶段,所面对的都是新形势、新使命、新任务,必须加快创新“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动力、发展模式、发展机制、发展重心,以更强决心、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激发“互联网+政务服务”内外合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从高质量创新发展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必备知识点
(一)简政放权
1.存在问题
简政放权等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也存在不少问题,与中央要求和群众期待相比,还有较大差距。
(1)放权的含金量还有待提高,社会普遍感到放权不到位
简政放权中“放权”的含金量不高,是群众、企业和社会反映较为强烈的问题。有的放权还不彻底、不到位,特别是那些束缚企业生产经营、影响创业创新、涉及就业民生的事项,取消下放的力度还不够。有的虚放实不放,有的责放权不放。
(2)工作推进不同步、不协调
一些投资项目审批事项下放了,但配套的预审、规划、选址、节能审批等权限并没有都下放,影响效率。对企业依次申请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进行“三证合一”改革之后,虽然证照合一了,但一些部门的业务并没有做相应调整,导致新的麻烦出现。有的地方将企业贷款、招标等行为与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捆绑在一起,稀释了改革的红利,削弱了群众应得的实惠。
(3)行政审批变相转移
有的部门或地方政府为了应付上级的严格要求,不情愿地将相关权力事项取消,但又巧妙地转移给中介机构等所谓的“二政府”,名放实不放,不仅没有体现出行政审批下放的好处,还制造出新的弊端,蚕食了改革红利。
(4)有的地方对下放的行政权力接不住、用不好
大量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后,有的地方出现了接不住、用不好的问题。从主观上看,有的地方干部“一放了之”,以“庸懒怠”对待“放管接”。从能力上看,有的地方管理部门不能适应放权的要求,对于下放的行政权力接不住、用不好,消减放权成效。从机制上看,事权下放,编制、财权没放,造成事权、财权、人权不匹配。
(5)事中事后监管跟不上
简政放权后,事中事后监管更加重要。但有的部门和人员习惯于以批代管、以费代管和以罚代管,放权后就不知如何管,新办法不多、新知识不够。也有的地方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面对大量本应属于政府监管的社会性规制事项主动弃权。对事中事后监管的责任,在执行中落不了地,导致监管落空和监管真空同时存在。
(6)优化服务还有很大提升空间
公共产品短缺、公共服务薄弱的问题依然突出,政府为“双创”提供全方位服务的水平还不均衡,大城市明显好于中小城市。群众办事难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各种“证明”多如牛毛,网上办理、代办服务和上门服务等方式大多数地方还实现不了。社会力量投入公共服务的准入门槛高、渠道少,公共服务多元供给机制还不完善。
2.重要意义
简政放权是权力外放,是自我革命的开拓者。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核心就是简政放权,就是为了“把错装在政府身上的手换成市场的手”。简政放权能激发市场主体的创造活力,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它能更好地发挥地方的作用,激发内在活力;它能推动经济转型,释放改革红利、激发内需潜力、形成新动力。
简政放权是管理强化,是保障民生的守护者。改革取消和下放权力是为了更有力地创新和强化社会管理,就是要编织一张覆盖全民、保障基本民生的安全网。要加强和改善宏观管理,优化行政管理流程,将好的管理措施用在民生大计上。要切实加强市场监管,对食品、环境、安全生产等领域群众高度关注、反映强烈的问题,要重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把该管的管住管好。简政放权既是增强政府治理、建设现代政府的内在要求,也是提升政府公信力、执行力和性,更好服务人民群众的有效保障。
3.对策措施
(1)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改革
全面清理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公布清单、锁定底数,积极取消。全面清理和取消国务院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审批类别。继续取消和下放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提高简政放权的含金量。
(2)深入推进投资审批改革
进一步取消和下放投资审批权限。制定并公开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及强制性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简化投资项目报建手续,大幅减少申报材料,压缩前置审批环节并公开审批时限。推进落实企业投资项目网上并联核准制度,加快建设信息共享、覆盖全国的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3)深入推进职业资格改革
进一步清理和取消职业资格许可认定。指导督促地方做好取消本地区职业资格许可认定工作。研究建立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加强对新设职业资格的管理。加强对职业资格实施的监管,完善职业资格考试和鉴定制度,着力解决“挂证”“助考”“考培挂钩”等问题。
(4)深入推进收费清理改革
坚决取缔违规设立的收费基金项目,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越权设立的,一律取消;凡擅自提高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的,一律停止执行。清理规范具有强制垄断性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凡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及收费一律取消;不得将政府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交由事业单位或中介组织承担并收费。
(5)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
深入推进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全面清理涉及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落实“先照后证”改革,严格执行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的意见。
(6)深入推进教科文卫体领域相关改革
适应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日新月异的趋势,围绕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增加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双引擎”,研究推进教科文卫体领域创新管理和服务的意见,尤其是对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既解决“门槛过高”问题,又解决“无路可走”问题,主动开拓为企业和群众服务的新形式、新途径,营造良好的创业创新环境。落实好教科文卫体领域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逐项检查中途截留、变相审批、随意新设、明减暗增等落实不到位的行为并加以整改。
(7)深入推进监管方式创新,着力优化政府服务
研究制定“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开展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试点工作。抓紧建立统一的综合监管平台,推进综合执法。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信息披露和诚信档案制度、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和黑名单制度。指导各地实施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等相关制度,构建跨部门执法联动响应及失信约束机制。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化手段,探索实行“互联网+监管”新模式。
(8)进一步强化改革保障机制
地方各级政府要抓紧建立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推进机制。要按照国务院总体部署和要求,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强化责任、积极跟进,搞好衔接、上下联动。要树立问题导向,积极探索,主动作为,明确改革重点,推出有力措施,切实解决本地区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增强改革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互联网+政务服务
1.发展趋势
(1)引领性
随着信息化的深入、政府体制改革的深化,政务服务要从技术支撑向统筹引领转变,从后台向前台转变,从配角向主角转变,从被动向主动转变,从分散向统筹转变。着重体现政务服务的引领性,强调政务服务对于政府改革、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引领作用。
(2)自服务
自服务不只是电子政务单纯的服务表现,更是电子政务在政府治理和服务方式上的创新,其重点将围绕门户整合、业务整合、数据整合和基础设施整合展开,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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