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仲舒与儒学研究(第七辑)》:
儒家思想从孔子创立,经过春秋战国时期诸子百家争鸣,到西汉“独尊儒术”确立统治地位,对两千多年的中国传统社会产生了巨大而深远的影响。我们说哲学是文化的核心,而这个核心往往就是一套价值观念系统,那么作为儒家思想的核心的这一套价值观念系统到底是什么,也就是在问儒家思想中真正对中国传统社会和人生在是非、善恶的标准问题上做出了什么样的价值判断、价值规范,就要从儒家思想本身去体认,从古人对儒家思想的总体概括中去理解。西汉汉武帝时期,儒家学说开始逐渐由先秦诸子学之一向官学转化,汉武帝“独尊儒术”的学术政策则奠定了其后两千多年儒家思想占据统治地位的基础。董仲舒是促成汉武帝实行“独尊儒术”政策的大儒,他对儒家思想的核心精神有自己的概括,他在给汉武帝的对策中说:“为政而宜于民者,固当受禄于天。夫仁谊礼知信五常之道,王者所当修饬也;五者修饬,故受天之佑,而享鬼神之灵,德施于方外,延及群生也。”这是明确地把仁义礼智信的五常之道作为儒家思想的核心,要求统治者遵循五常之道施政。同时,董仲舒又明确提出关于君臣、父子、夫妇价值秩序的三纲,认为它们是天道之阴阳在人间的反映,君、父、夫属于阳,臣、子、妻属于阴,在天道上是阳尊阴卑,在人道上是君尊臣卑、父尊子卑、夫尊妇卑,这是天然合理的,他说:“君臣、父子、夫妇之义,皆取诸阴阳之道。君为阳,臣为阴;父为阳,子为阴;夫为阳,妻为阴。……王道之三纲,可求于天。”西汉“独尊儒术”,从实质上看也就是儒家核心价值观得以确立的时期,从此以后,三纲五常所组成的纲常名教观念遂成为全社会的核心价值观,主流思想对其只能是在认同基础上的不同论证方式转换,而不可能对其加以否定。继两汉王朝之后的魏晋时代,以为纲常名教寻找自然依据成作学术主题,魏晋玄学利用道家所讲的自然来为儒家的纲常名教作论证,从王弼的“名教出于自然”到郭象的“名教即自然”,其思想主旨就是在为儒家的纲常名教寻找终极存在的依据。宋明新儒学在论证纲常名教的终极意义上与汉代儒学、魏晋玄学是完全一致的,只是他们直接把纲常名教与天理本体合一,在“天人本一”的前提下肯定纲常名教的永恒合理性,南宋大儒朱熹说:“宇宙之间,一理而已,天得之而为天,地得之而为地,而凡生于天地之间者,又各得之所为性。其张之为三纲,其纪之为五常,盖皆此理之流行,无所适而不在。若其消息盈虚,循环不已,则初未始有物之前,以至人物消尽之后,终则复始,始复有终,又未尝有顷刻之或停也。”而当近现代中国社会巨大转型时,新旧思想的交锋恰恰也正是体现在纲常名教上,保守派的核心命题是“中体西用”,这里的“中体”就是以纲常名教为中心的儒家核心价值观念系统,而“西用”则是以科学技术为代表的西方文化,而近现代中国社会正是在不断打破“中体”的过程中实现自身的发展。
从历史上儒家思想的本身及其为社会所接受的视域看,我们可以说儒家的核心价值观就是“三纲五常”,这个结论应该可以为儒家学者和整个社会所共同认可。但我们考察现代学者关于儒家价值观的研究,就会发现他们往往站在现代社会的基本价值观念立场上,凸显儒家思想传统中一些为现代社会所能够接受的内容,从而展示出不同于三纲五常的儒家核心价值观的其他表述,而就他们的诠释路径来看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就三纲五常中的价值观念进行批判性的取舍,另一种则是把儒家思想中的其他一些重要观念凸显出来。近现代一些研究者在论述三纲五常时,往往将五常与三纲分离,相对肯定五常,而批判三纲,还有一些学者则进一步突出五常中的仁爱、诚信观念,提出仁学本体论、新仁学等。还有一些学者则脱离三纲五常的羁绊,着力阐发儒学中有利于现代社会生活的价值观念,如宇宙论上的天人合一、中正和谐,人生观上的自强不息,伦理思想上的仁爱,政治哲学上的民本、大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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