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晋藩,1930年出生,辽宁沈阳人,现为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院名誉院长。1952年中国人民大学首届“国家与法权历史”研究生专业毕业。1952年至1983年先后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1983年至1994年先后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院长,副校长,中国法律史研究所所长。1987年评为国家*重点学科中国法制史学带头人。主要兼职先后有:中国法律史学会会长,中国法制史研究会会长。1991年享受国务院特殊贡献津贴,2001年聘为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2012年入选中国法学会首届“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2018年被中国老教授协会授予“科教兴国优秀工作奖”先进个人。1984年开始招收第*届中国法制史博士生,现已培养百余名法学博士。1986年8月为中共中央书记处讲授法制课,1996年和1998年两次为人大常委会讲授法制课。1982年,作为高级访问学者,应邀赴美国哈佛大学、耶鲁大学、哥伦比亚大学进行讲学,并先后到日本、韩国、德国、以色列等国的大学讲学。
作为新中国中国法制史学的主要奠基人,张晋藩教授秉持“不偷懒、不自满”的治学格言,研究领域涉及中国法文化史、部门法史、民族法史、专题法史,主要著作有:《中国法制史》(日本中央大学译成日文出版)、《中国法律的传统与近代转型》(德国Springer出版社将该书第三版译成英文出版)、《中华法制文明史》、《中国监察法制史稿》、《中国宪法史》、《中国刑法史新论》、《清代民法综论》、《镜鉴心语》、《学思欣路》等30余部,主编《中国民法通史》、《中国司法制度史》、《清朝法制史》、《中国法制通史》(10卷本)、《中华大典•法律典》、《中国少数民族法史通览》(10卷本)等,主编中国法制史教材20余部;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300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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