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子之学,自汉以来,备受压抑,至宋明尤甚。及清中叶,虽注者渐多,但由于孟子主性善,荀子主性恶,一般均将孟、荀对立起来,使二家在义理上无法疏通,因而对荀学产生种种误解。近人更有把荀子划入法家,以与儒家对垒者。其事虽荒谬悖理,亦可见近人对荀学误解之深。因此,如何阐明荀学之价值与意义,以重建荀子在儒学中应有之地位,实为当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荀学之基本性格是要弘扬人道,宣扬天生人成的观念。中国文化自周初人文精神兴起以来,人在宇宙间的地位即不断提高。首先是孔子指出仁是我们生命的高贵本质,也是一切价值理想的泉源。孟子进一步讲性善,言仁义礼智根于心,人有可以为善的先天根据。到了荀子,便说“天地生之,圣人成之”(《富国篇》),“天能生物,不能辨物也;地能载人,不能治人也;宇中万物,生人之属,待圣人然后分也”(《礼论篇》)。这便明确地把人提升为三才之一,与天、地并列。孟子着重树立理想,荀子着重把理想化为现实。因此,由孔子而孟子,由孟子而荀子,彼此相辅相成,实为儒学应有之发展。
荀子天生人成的思想,首先要明于天人之分、性伪之分。其目的是要人敬其在己者而不慕其在天者,要人“伏术为学”“思索孰察”(《性恶篇》),而不徒恃生之所以然之性。
《天论篇》名义上是讲天,实则是讲人。荀子把天分为能生之本体与所生之自然。能生之本体可使列星随旋、日月递照、四时代御、阴阳大化、风雨博施,更能使万物各得其和以生,各得其养以成。然而我们却只见其功而不见其事,只知其所以生而莫知其无形。因为天职是不为而成、不求而得、神化莫测、不可捉摸的。因此,吾人之智虑虽深,能力虽大,明察虽精,亦不以之加于天道。这便叫作不求知天。
然而,能生之本体如何产生列星、日月、四时、阴阳、风雨、万物等自然现象虽不可知,但既生这些自然现象,这些自然现象便可以为我们所知。人便应当记识这些自然现象之可以期必,可以生息,可以从事,可以为治者,将其应用于人事之上。这些自然现象有其运行的规律,所谓“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天不为人之恶寒也辍冬,地不为人之恶辽远也辍广”,故人只要能尽其在我,敬其在己,便可以将吉凶祸福操在自己手上,“水旱不能使之饥,寒暑不能使之疾,妖怪不能使之凶”(《天论篇》)。这便叫作知天。
《天论篇》一面要我们知天,一面要我们不求知天。要知的天,是指可以应用于人事上的自然现象;不求知的天,是指不为而成、不求而得的能生之本体。《天论篇》的主旨就是要我们分清楚要求知的天和不要求知的天,要我们明于天人之分。明于天人之分的目的,是要我们注重人道之所宜。故星坠木鸣等天地之变并不可畏,人妖才是可畏的。所谓人妖就是指因为人事不齐而导致的政令不明、举措不时、本事不理、礼义不修、内外无别、男女淫乱、父子相疑、上下乖离、寇难并至、籴贵民饥、路有死人等。荀子认为一切吉凶祸福、安危治乱全系于人事,而无关于天道,故曰:“不可以怨天,其道然也。”(《天论篇》)
至于荀子之所以要反对孟子之性善论,其中一个重要的理由,是以为一旦主张性善,说人天生就是善的,便不必化师法、积文学、道礼义,不再需要后天人事上的努力。所以他说:“性善则去圣王,息礼义矣;性恶则与圣王,贵礼义矣。”(《性恶篇》)荀子的这些看法,当然都是对孟子的误解,因为孟子并没有说性善则去圣王。相反,孟子说性善,从四端指出人有欲善与可以为善的先天根据,正是要人知道人皆可以为尧、舜,有为者亦若是,而勉力为善。不过,荀子对孟子有所误解是一回事,荀子要人在生之所以然的本始材朴之上“伏术为学,专心一志,思索孰察,加日县久,积善而不息”(《性恶篇》),则与孟子并无二致。荀子认为人在生之所以然之性中,不但有好利恶害、好荣恶辱之性,而且也有欲为善,好礼义、辞让、忠信之性,有可以知仁义法正之质,有可以能仁义法正之具。人有这些好善的主观愿望与可以为善的主观能力,孟子便因此而说性善。但荀子认为只有主观的愿望和能力,并不能保证善的实现。荀子所谓善,是就正理平治而言,是就善在客观上、现实中的实现而言。故此,人徒有主观的善的愿望,不独不可称之为善,反足以证明人性是恶的。故曰:“凡人之欲为善者,为性恶也。”(《性恶篇》)同样,人若只有可以为善的能力,也不能因此说性善,因为由可能变为现实,仍要有许多人事上的努力。荀子虽然说“人生而有知”“心生而有知”(《解蔽篇》),“涂之人也,皆有可以知仁义法正之质,皆有可以能仁义法正之具”(《性恶篇》),但可以并不一定可能。要用人可以为善的能力,把为善的愿望化为现实,便要学至全尽,知类明统,兼陈万物而中悬衡,使心之所可中理合道,然后循理直道,勉力从事,才能把潜能化为现实。所以荀子说:
“圣可积而致,然而皆不可积,何也?”曰:“可以而不可使也。故小人可以为君子而不肯为君子,君子可以为小人而不肯为小人。小人、君子者,未尝不可以相为也,然而不相为者,可以而不可使也。故涂之人可以为禹,则然;涂之人能为禹,未必然也。虽不能为禹,无害可以为禹。足可以遍行天下,然而未尝有能遍行天下者也。夫工匠、农、贾,未尝不可以相为事也,然而未尝能相为事也。用此观之,然则可以为,未必能也;虽不能,无害可以为。然则能不能之与可不可,其不同远矣,其不可以相为明矣。”(《性恶篇》)
荀子有可不可与能不能之分,正如孟子有能不能与为不为之辨。不过孟子除了就四端指点性善外,也就人有良知良能说性善。而荀子所谓善,既然指正理平治而言,则善必须与客观的礼义法度相配合,不能只就见父自然知孝、见兄自然知悌的道德感情而言。主观的道德感情要成为客观的善,必须“伏术为学,专心一志,思索孰察,加日县久,积善而不息”(《性恶篇》)才能达至。因此,他不说性是善的,而只说“其善者伪也”(《性恶篇》)。但不说性善,其实是可以说性无善无不善的。至于荀子把它说成是恶,亦有矫枉过正之处。不过,荀子既然基于天生人成的原则,把善的标准提高,强调后天人为努力的重要,则他在措辞上虽有过当之处,也不该将其提升到纲领上来,和孟子的思想完全对立。但世人读《荀子》,多执着于“性恶”一词,将其与《孟子》对立,这是很可叹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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