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考与探索:凉山州党校系统优秀调研课题成果集(1)》:
(一)国家政策因素
尽管我国已经建立了有关保障公民受教育权的法律体系和相应的教育法律制度,随着教育经费和教育设施投入的加强,公民接受良好教育的受教育权正在逐步落实,但制度保障的不完善和物质保障的不充分以及相关具体政策的不到位等问题还客观存在,对农村儿童义务教育的保障还远远不够。
从制度层面上来讲,前几年,城市对于流动人口子女入学的限制主要体现为政府的歧视性政策,明确规定要在户籍所在地就学,城市学校可以适当收取借读费。虽然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教育部等六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明确规定流动人口子女要和城市儿童一视同仁,取消借读费。但事实上城市学校政策的落实还有待完善。很多进城务工就业农民的孩子只能在简陋的农民工子弟学校就读,而这些学校的教学质量相对较差,升级考试存在问题。种种因素构成了留守儿童进城的基本制度障碍,致使部分农村儿童只能留守农村,不能享有亲情教育和完整的家庭教育。改善留守儿童的就学条件和农村中小学的办学条件,细化、完善委托监护、寄养等法律制度等,都需要政府负起责任,但现实情况是,政府还未出台专门针对保障留守儿童受教育权益的倾斜政策。
德昌县经济还比较落后,而基础教育实行“以县为主”的投资体制,乡镇中小学依然面临着巨大的经济压力,公用经费严重不足,应付日常开支捉襟见肘,只能做到“保安全、保工资、保运转”,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教育条件和教师待遇的改善,从而影响到留守儿童的受教育水平。而教育主管部门对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不够重视,没有采取必要措施去改善留守儿童的教育条件。农村寄宿制学校设立的数量不多且条件艰苦。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推行与大量的中小学校撤并在一定程度上给学生就读和管理带来不便,特别是幼儿园和低年级的孩子要到很远的学校上学,给留守儿童的家庭增加了不小的负担。然而大部分农村小学缺乏寄宿条件,实行寄宿制的学校条件又相当艰苦,大多数中小学都没有配备专门的生活教师,班主任老师负担极重。
(二)社会环境因素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大潮、价值多元化的冲击下,社会上的“金钱至上”“吃喝享乐”“黄、赌、毒”等丑恶现象已经开始由城市向农村地区蔓延。对于自控力弱、心理空虚寂寞、学习成绩又不理想的孩子们来说,网吧、游戏厅、录像厅等场所无疑是他们消遣时光的最佳去处。而一些网吧、游戏厅、录像厅老板受利益驱使,把这些孩子看作自己稳定的消费群体,往往给他们提供吃住玩一条龙的服务,这样极易使“留守孩子”沉溺其中不能自拔,逃学、厌学、丧失学习动力、撒谎、小偷小摸等行为就慢慢形成了。一些原来在学习、思想品德等各方面都还不错的学生,由于长期没有父母的监督,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以致道德和守纪意识滑坡,开始逃学、旷课、不交作业,以至于沾染打架、赌博、酗酒等不良习气。他们一旦受到社会上的一些不法分子的唆使,就很容易做出违法乱纪的事情。另外还有一些留守儿童学习观念淡薄,认为读书无用,自己父母也没读什么书照样天南海北地去挣钱,将来自己一样可以走这条路。新的“读书无用论”在部分农村地区开始抬头。
(三)家庭内部因素
家庭对孩子的影响是无处不存的。家庭是社会关系再生产过程中的一个强有力的环节,它是传输价值观念、社会经验、文化习俗的中心场所之一,与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相比,有它的独特性和优越性,是其他教育形式所无法替代的,它与学校教育、社会教育一起,共同构成促进个体发展的几个基本要素之一,是个体发展过程中一个重要的因素。
家庭教育缺失是留守儿童受教育权缺损的重要因素。所谓家庭教育,即家庭中的年长成员(主要是父母)对年幼成员有目的地施加影响的过程。现代教育理论认为,家庭教育重于学校教育,家庭是孩子的第一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也是任期最长的老师,父母对孩子的教育、情感的培养、性格的养成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父母对子女的教育主要是通过家庭互动来进行的,家庭互动是家庭教育的基本形式,家庭互动的性质、特征、结构、过程等影响了家庭教育的过程与效果。但家庭教育的不完整,使留守儿童的成长受到了很大的负面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亲子教育缺失的弊端。亲子教育是启蒙教育,是影响人的一生的至关重要的教育。在教养孩子的问题上,亲子关系的质量远远比某一具体的教育方法更重要,在影响家庭教育的诸多因素中,亲子关系直接决定着孩子的发展水平。良好的亲子教育氛围有利于培养出身心健康的下一代。然而,在留守家庭中,父母长期在外,平时与子女缺少沟通,疏于管教,父母与子女的关系相对疏远,亲子关系发生了消极的变化,亲子教育的功能几乎丧失,很容易对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产生诸多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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