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芝》:
站在老余家的客厅,我们几个真的感觉有点累了。喝了几个小时的酒,我们的脸上还散发着热气,浓烈的酒精味在老余家的客厅散了开来。老丁皱了皱眉头说,操你妈的,你们几个喝得太多了,熏得老子都想吐了。老丁平时很少喝酒,多半跟我们一起才喝两杯啤酒,他说他酒精过敏。刚开始,我们都不信,这个社会,哪个做生意的不喝酒,老丁做生意多年,生意做得还挺大,他不喝酒,那生意怎么做?
第一次和我们喝酒,老丁没喝。那时候,我们还不熟,也懒得劝他喝酒。一个和我们一点关系都没有的人,敬他酒他不喝,我们为什么还要敬他呢?后来,我们熟了,他再不喝,有些说不过去了。头几次,他小口小口地抿着啤酒,看得我们心里发毛。问他,说酒精过敏。是不是真的过敏,那会儿,我们也不知道,心里感觉隐隐不爽。即使吃完饭,我们都喝高了,只剩下老丁埋单,收拾残局,我们心里还是不爽,他凭什么不喝酒呢?我们都喝那么多了。
再后来,有一次,我们都喝大了,耍酒疯,说什么也要老丁喝。我们拿着杯子,摇摇晃晃的,威胁老丁说,老丁,你要是不喝,以后别跟我们一起混了,我们一刀两断。还说是哥们儿,是兄弟,连个酒都不肯喝,兄弟个屁。说完,老谭摆了一杯白酒在老丁面前,小口杯,大概有二两半。老丁一看我们的架势,脸都白了,说,你们别逼我,我真不能喝。老谭坐在凳子上瞪着老丁,老余一边抽烟,一边斜着眼睛看着老丁。我呢,笑嘻嘻地说,老丁,喝嘛,不就一杯酒嘛,喝了还能死啊?别说了,什么都别说了,都在酒里面。
老丁的身体开始发抖,抖了一会儿,老丁拿起包,看准了门口,想往外跑。老谭跳过去堵在门口,扯着老丁胳膊说,老丁,今天不喝这个酒,你跑不了。我们都笑了起来,端起杯子想往老丁嘴里灌。老丁挣脱出来说,疯了,我操,你们几个傻屄都疯了。我们笑得更大声了。老丁拿起酒杯,咬了咬牙说,老子喝了,记得送我上医院。说完,一口倒进了嘴里。
喝完酒,老丁坐在椅子上,晃了一下,又晃了一下。然后,努力坐正。老谭拍了拍老丁的肩膀说,没事嘛,这不是没事嘛,谁说你不能喝嘛。我们几个转过身,接着喝酒。我们才喝了两杯,听到身后“咚”的一声,回头一看,老丁倒在了地上,椅子跟他一起倒了,砸在他背上。我们几个都慌了,赶紧拉起老丁,老丁的衣服从裤子里脱了出来,我们往他身上看了一眼,吓坏了,他身上肿起一块块的红斑,像一个个红色的小馒头。再看看老丁,他连睁眼的力气也没有了。我们慌忙把老丁送到医院,等他醒过来,天都亮了。看到我们,老丁说的第一句话是,我说了我不能喝,你们还不信,现在信了吧?我们都低下了头,有些不好意思。老丁骂了句,你们这帮狗日的,心太狠了。从那以后,老丁和我们在一起就不用喝酒了,除非他自己主动要求喝两杯啤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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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则臣
★我们从不缺少聪明的写作者,他们深谙文学之道,以其精巧吸引视听,人心是不在的。马拉这郝小说,语言温润自然,讲至撕心裂肺处,他的恬淡简直让人着急。我熟悉“金芝”,在我故乡的墓地,安葬着无数个她们,如草生长,如风无形。我想马拉无意写一部家族史,他只是想让善与美重新复活。
——野夫
★在我读过的小说中,《金芝》是一个奇异的存在。它古典又现代,残忍又温情,这是一个矛盾的结合体。它的故事远到民国,近到眼前;洋到租界的教堂,土到乡村的杀戮。大跨度的书写,使得这部十几万字的小说有了超过它厚度的历史感。我更欣赏的是马拉秉持的态度,不怨不恨,让这部本该沉痛的小说通透豁达。
——小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