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不从一条街道走起
为何不从一条街道走起。不如就选我两年多来几乎每天都要来来回回的那条街道好了。它叫比约森大街,路面肮脏,总是塞满了车。路两边的阴影区域是一排排的工薪阶层住房。这条大街虽然是交通要道,但却死气沉沉,冷冷清清。经过工厂区门口窄窄的人行道就能看到加油站,沿路往前走是丹麦广场,那儿的交通信号灯算是整座城市里最灰暗的。真是一条悲惨的街道,沉闷的废墟星星点点地洒落在街道上。奄奄一息的老树,摇摇欲坠的木屋,篱笆上让人窒息的灰尘,还有她脱下棉质毛衣时靠着的窗台。
这条悲惨的街道不只是我的家,也是我进城时最喜欢走的一条路。(现在我搬去了城的另一头,住在一栋明亮整洁的公寓里,从露台那儿能够眺望港口的景色—有时候我会特意坐车到比约森大街,为的只是去那儿走走,沿着老路进城罢了。)沿着这条街的右手边,可以看到理工学院和克罗恩明德体育馆,左手边是一栋栋高层住宅和索尔海姆湾。我经过理工学院的石阶时,实习厨师正站在上面抽烟,他们头上戴着白色厨师帽,像顶着云朵似的保持平衡,一共大概七八个人。厨师旁边站着实习理发师,一看他们的发型,很容易辨认出他们的职业,发色有红有绿,形状各一。(其中一名女孩儿给自己剃了条状板寸头,从前额剃到后颈。)随后我继续往前走,朝丹麦广场的方向前进。地道上方的十字路口,交通秩序混乱不堪。出了地道应该往左还是往右呢?到了隧道的分叉口,今天我选择了右边的岔路。回想起来,我真应该庆幸当时没选左边这条路。因为沿着右边走一点点,经过了弗鲁姆电影院,再踏过通往湖泊的斜坡,看见鱼儿在柏油碎石路面上垂死挣扎后,就到了那座桥。我站在桥上,看见阳光打在交通指示牌上的瞬间,心头突然涌上一股意想不到的幸福感。那张指示牌仿佛在说:此时此地,你是幸福的。没来由地幸福。在这一瞬间,你没来由地感受到了幸福,好比一份礼物,不可名状。我其实根本没有幸福的理由,灌了四天的酒,到现在还余醉未醒、萎靡不振。我独自住在这条悲惨的街道上,所谓的家是一栋肮脏污秽的楼房,屋里没有家具,睡觉就靠一条地毯了事,如今还被自以为能够相守终老的女人给踹了。我这模样无疑就是在自暴自弃,狠了心地自甘堕落。我都已经把自己喝到神志不清了,为何在这一瞬间竟如此高兴。这是为什么?就因为阳光不偏不倚照在一个路标上吗?我不得不停下来喘口气。身体里仿佛有一股暖意蹿进来,透明而令人喜悦。理性的意识随即苏醒,沉闷的情绪也一扫而光,我的肉体经历了一次彻底的洗礼。重新上路后,不仅我的思维变得活跃,就连心情也更明亮了。我走上坡,朝着雄伟的尼嘉德霍登建筑区和市中心行进。我开始渐渐明白,人感到幸福是因为走路的关系。
学狗走路
学狗走路:在地上爬,四肢着地,把肚子贴在地板上,脸朝下,眼睛上有一条疤,光线像棍子一样打在身上。有人在伤口里吹口哨,她在我的血液里吹口哨,我的脑袋里有人在吹口哨,究竟谁在对谁吹口哨。不如靠近一点,在地板上匍匐,然后爬到桌子下面。这儿有一摊酒渍,我用舌头舔一舔,随后翻个身躺在桌子下面,在桌子下面看东西最多只能看到一半,我好像看见人的腰和一双光着的脚。到了傍晚,睡袍的裙边出现在眼前。桌子的边缘遮住了人脸,那是你的父亲,是你的上帝、你的主人,那优美的背影、汗液的味道,还有那件衬衫都叫人感到如此熟悉。接着,我们继续往前爬。现在这间房里没有人,在这儿我可以自由自在、无拘无束。但房里有一盏灯,一盏让人情不自禁的灯。今晚我打算爱一盏灯。我脱下衣服,关灯上床。要是你知道该多好,可你怎么会知道呢,你能知道些什么。你不知道他拿了香烟爬到桌子下面。不知道匍匐的感觉有多好,不知道这个过程多么令人享受,让人陶醉。你不明白喝酒有多么畅快,喝到酩酊大醉,神志不清。
黑暗笼罩在桌肚下,我像生活在房中房一般。星期一、星期二都过去了,等到了星期四,你爬出这个狗窝,沿着墙壁滚过去,把皮带的搭扣插进电插座里,就在那儿!你看到了光,感受着人流。这时,你看见他站起来,摸索着朝门口一路走去,他一边挣扎一边抽搐,扑到门把手上,用嘴巴紧紧咬住,用力往下转动。他的舌头舔着把手的金属,一边吠叫着打开门,一边冲进走廊狂奔而去,一路上发出刺耳的噪音,任谁看到都会想把他带走。
在我出发之前
在我出发之前:让我们细数一遍快乐之事!喝酒,站立,在酒吧里肆意摇摆,举起酒杯,点上香烟,牛头不对马嘴地聊会儿天,无休无止地胡言乱语一通。
第二天醒来,爬啊爬,爬过城镇,爬上楼梯,穿过房门,越过地毯,抬头看看窗户,和孩子们一起嬉戏,学精神错乱的人一样和他们说话。
谈个恋爱,我的意思是,扑到她身上,穿上她的衣服、裤子、紧身衣、马甲、套衫,戴上她的帽子,披上她的外套,然后目送她离去,全速冲刺逃跑。从托儿所的后门逃出去,绕着墙角下楼梯,怒气冲冲地走进公寓,扑倒她,扯下她的衣服、紧身衣、裤子还有马甲,把她抱上床,简单地来说,这就是我的生活。
睡觉也可以算作单纯的快乐。
醒来的话,虽然痛苦但也快乐。每天早晨醒来的时刻是生命中最庄重的一刻。生活变得庄重是一件快乐的事。你醒来后,快乐便一同降临。当你认识到生活的庄重时,生活唤醒的便不只是你自己,还有你的邻居,一条条街道,街道上的商店,马路上的噪音和她走后弥留在屋里的空气。以上就是我生活中的快乐之事。我爱生活。年纪越大,我就越爱生活,也越恐惧死亡的到来。这点让我很吃惊。岁月并没有在我身上留下智慧的痕迹,恰恰相反,我似乎正朝着成为一名傻子的方向靠拢,一位无所不知、彻头彻尾的傻子。
静静地站在原地不动,保持很长一段时间。或是待在家,把自己关在公寓里,锁上门,关上灯,坐在书桌的台灯旁,写不写东西都无所谓。
这些都让我感到快乐。
我的书桌,书桌上的东西,烟灰缸、台灯、窗户、椅子、地毯和门,都能带给我快乐。东西能带给人快乐,尤其是手工创造的东西。比如这栋房子、房里的楼梯、电梯、所有的房门、这种正方形的形状、书本、信件、书桌、钢笔,所有这些凭借语言创造的事物。
今天是星期二,也是我头一回仔细思考说话带给我的愉悦。能够思考,能够书写,让我着实欣喜若狂。想到今天是星期二,我又忍不住高兴了一把。
旅行带给我的快乐让我难以忘怀。坐在小汽车里,沿着公路一路颠簸,时而静止时而疾驶,这感觉让我着迷,速度快到仿佛要使颈骨折断。
我喜欢开快车,不仅要快,还要开得远,能出城最好。我偏爱乘着夜色行驶,驱车离城,后再返之。坐公交车或是坐小艇的短途旅行也很不赖,来回总是走同一条路线。但我最为中意的交通工具非火车轮船莫属,因为这两样的行程一般都是固定不变的。
差点忘了,我们把最基本的快乐给遗漏了,一觉醒来能够站起来,走到厨房,喝上一杯水,这事儿可让人高兴了。
最好是一杯冰水!
我不知道你是否还记得……靠自己的力量站起来的成就感,我指的是从地板上站起来,站在那儿,虽然摇摇晃晃,但能让自己不倒下去,能让自己从一个房间踱到另一个房间里去,这种孩子般的喜悦,你是否还记得。
走路是我最喜欢做的事。
今天是星期二,我要出门。出门喝一杯,享受傻子般的快乐。喝到身子开始晃悠,话说不清楚,人也站不稳,喝到跌跌撞撞,四肢趴在地上,这种快乐几乎像是又回到了小时候。
……
展开
“埃斯佩达尔的写作具有极强的描写能力,句子的过渡轻盈流畅……他的作品会促使读者认真思索什么是‘自然的生活’。”
——《当代世界文学》
“当代挪威文学为何如此让人兴奋?或许我们能从托马斯?埃斯佩达尔的作品中找到答案。”
——丹麦《POLITIKEN 》报
“托马斯·埃斯佩达尔的写作别具风格,展现了耐人寻味的力量和独特的延续性。”
——挪威《斯塔万格晚报》
“用诗歌般的语言捕捉着转瞬即逝的快意,将其留存下来,却又挖掘出更深层次的失落与哀愁。”
——挪威《晚邮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