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弼哲学思想研究》:
汉末魏晋特殊的时代背景下,对名教合理性的反思成为魏晋玄学家所要解决的时代课题。那么,名教的合理性究竟在哪里呢?在西方哲学中,万物之所以为万物的最高根据被称之为“本体”,在中国古代哲学中并无“本体”这一哲学词汇,但是这并不代表中国古人不关心万物之所以为万物的所以然者。
中国古代哲学的产生是先秦诸子在对夏商周三代以前的中国先民的天道观念反思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①,也就是说建立在对先民天道观念反思基础上的先秦诸子哲学已包含一个关于它自身的合理性的先天根据的观念,即先秦诸子哲学已经承诺了天道观念作为其合理性的先天根据。对于“道”的“本体”意义,中国古人从不怀疑它,《中庸》说:“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老子》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第二十五章)无论是儒家还是道家都认为万物之所以为万物的所以然者是“道”。但是,对于“道”是怎样的,中国古人也从不回避其认知的艰难,《老子》说:“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老子》第一章)《老子》认为“道”不可言说,只能“强为之名”;“道”是精微的存在,但是其存在又是“道之为物,惟恍惟惚。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窈兮冥兮,其中有精;其精甚真,其中有信”(《老子》第二十一章)。孔子对于“道”则更是隐言以至于无言,孔子认为对于“道”而言,是“书不尽言,言不尽意”的(《周易·系辞上》)。在孔子的文献中关于“道”的论述更是少而又少,对此,孔子的弟子贡曾感慨道:“夫子之文章可得而闻也,夫子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也。”(《论语·公冶长》)中国古代哲学家将“道”视为天地之母、万物之根,但是对于“道”只是进行了隐约其词的解说,特别是在孔子哲学中,对于“道”的言说几乎处于空白状态,这就造成了儒家学说中缺少形而上学基础的理论外观。如果从一种学说的理论外观中不能够直观其形而上学基础时,人们就很容易按照自己的意志,执着于这种学说的形式来解读它。那么,对于这种学说的理解就有可能出现两种情况,一种是主观臆断,一种是想方设法地追根溯源。对于儒家经典而言,前者造就了汉代的今文经学,后者造就了汉代的古文经学。以这两种方式解读儒家经典,都很难把握儒家学说的精神实质,这就非常容易造成现实中的名教严重背离名教的自然本性的危险,正是由于这种危险的‘爆发,造成了当时现实社会的重重危机。所以,从本质上来说,我们认为儒家学说自身对于“道”的隐言,是造成汉代的“名教之治”走向一偏的主要原因。
孔子所创立的儒家哲学内在承诺着一个“道”的观念作为其合理性依据,但是在其言语中却很少论及“道”,子贡评价说:“夫子之文章可得而闻也,夫子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也。”子贡对孔子哲学的评价,道出了先秦儒家“道”论“隐而不见”的事实。那么,这就“悬置”了一个难题:儒家哲学的“道”在哪里?当“名教之治”陷入理论和实践困境时,被子贡“悬置”起来的问题,一转手,变成了魏晋时期的哲学家们必须要解决的问题。问题有了,怎样回答问题?怎样解决问题?以往的思想文化是否可以为解决这一问题提供可资借鉴的文化资源?在魏晋玄学家看来,这个可资借鉴的文化资源就是老子所创立的道家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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