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乡土影像·怒江印象:神秘 神奇 神圣的怒江》:
等于她在阴间报到不了,亡魂一直到处飘荡,因此假托他人相告。巫师说,破解的办法就是祭祀山神,请他尽快接纳你妈的亡魂,之后就不会再有事了。祭祀山神的祭品通常有鸡、羊各一只或猪一头,艾和栗子树枝各一枝。据当地人讲,被尼(或其他精灵)附体的人多是心理容易受到暗示的,或者是容易感应的人群,这些人一旦被附体就感觉十分难受,往往要被假借着转达种种的情况或要求,有时候还会讲出他本人平时根本不懂的其他语言,如其他民族的语言、甚至是外国语。要使被附体的人尽快讲出有什么要求,可用他的头发把手指给绑起来,或用刀子吓唬他,让他把要求赶快说出来。被附体的人清醒之后,一般都不知道自己刚才的表现,也说不清刚才发生了什么。对于帮人招魂驱鬼的巫师,民间没有一个酬谢的标准,愿意给钱就给钱,也可请他吃一些祭品,或者送一个猪头,因此,现实生活中没有多么富裕的巫师。
在狩猎时代,当地少数民族把猎神、山神视为崇奉的重要对象。在禁猎制度实施以前,猎人在出猎之前,要推举有经验的老猎入主持猎神祭祀仪式,祈求猎神显灵,以获得更多的猎物。然后用竹签I、卦,选择狩猎的良辰吉日,预I、猎人猎犬的凶吉。据深入独龙江的人士讲,不少独龙族人狩猎前还有焚香祷告的传统,目的是向有关神灵通报狩猎的计划、占卜猎物出没之地、预测可否有足够的收获等。焚香祷告的原料是香樟树的树叶,传说这是天神赐给世人消灾避邪与传送福音的神树,人有什么要求就可焚烧这种树叶,让升腾的焰火传达心灵的诉求。做完这套仪式以后,方能按照占卜的方位前往狩猎(《怒江》1999年第1期)。
原始崇拜不仅限于对祖先、鬼神、自然等,甚至巫术还渗入了民事诉讼、案件审理,比较典型的是滚汤捞石的“神判”。怒族的做法是:用铁锅盛满井水、河水、江水“三合水”,再放人石块,把锅水煮沸。被诉当事人为男性的,要烧柴9捆;是女性的,要烧柴7捆。然后由巫师主持、祷告,当事双方起誓,并从锅中各捞出一块石头,如果3天内手不起泡溃烂,就属清白,如果手被烫烂,即属于犯罪。清白者要给予恢复名誉,并得到几头牛的赔偿。由于事关一个氏族的声誉,因此,仪式非常庄重。傈僳族也有“神判”的做法。解放以后,这种做法就被废弃了。有些自然崇拜一直延续下来,并在发展中逐步演化成为民族的节日,例如,怒族每年农历3月15日举行的仙女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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