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戈尔丁文集:金字塔》:
她捏了捏我的双臂。
“噢,奥利,你是个好人!”那三颗黑李子中最下面的一颗升了上来,给了我冰凉的一啄。
她推开我。
“快点。你可以骑自行车去。”“车没灯。我跑去好了。艾薇……”“什么?”“我们可不可以——我是说——我们可以……”她似乎要重新打扮一下自己——扬起一只手,仿佛要撩回湿垂的头发。
“以后再说,好不好?”然后她走了,一边脚步蹒跚地穿过广场,一边编造她的故事。
确信能回进院子来以后,我便小心翼翼地合上铁门,轻手轻脚走出去。直到离房子足够远,我才敢放腿奔跑,沿着海尔街,跑过市政厅,奔向古桥。风似乎小了些,雨势却未减。待我跑过亨利·威廉斯的修车铺时,雨水已从脸上流到了脖子。尽管十二分地不愿意帮罗伯特·埃温的忙,我还是乐滋滋、兴冲冲的。我的心之眼看见的不是湿淋淋、乱糟糟、一张白脸镶着三颗黑李子的艾薇,而是身着夏装的艾薇,悠闲地迈动着双腿。有些人可能认为,以完美的标准来衡量,那两条腿短了些——可它们照样着地,照样尽职。尽什么职?就艾薇而言,答案显而易见。她是我们城里的一道风景。方圆几里之内,男人们一个个都意识到她的存在。不敢说是不是激动人心的永恒的性的渴求使她的嘴唇老是嘟着,微微张开,但她的鼻子,实在是维持呼吸不足,逗人喜爱有余。闲步时,及肩短发扬起一朵乌云,大腿笔挺,只有膝盖以下在移动。配着一身休闲打扮,一件棉连衫裙,白线袜,一双低帮凉鞋,她的身子整洁而性感。我从无荣幸在大白天里贴近打量她。不过即便是趁她走过时偷偷的一瞥,也叫我注意到她的眼睫毛。腾腾地冲破黑暗和雨幕奔向古桥的当儿,我发现自己眼里出现了画笔。不是画家手中那种精巧平整的工具,而是小孩手中的那种玩艺——由于在调色盘里按得太狠,笔毫乱蓬蓬,尖尖黏黏地四面乍开。想到这偷瞧熟了的眼睫毛——不,一把小小的画笔,欢快地在艾薇眼眶上闪动,我跑得更欢了,居然没有感觉到通往古桥的坡度。艾薇没有一丝伊莫锦的神圣之美。她是一个道地的俗物。
不管怎么样,通向树林的陡坡还是迫使我放慢了步伐,也唤回了正常的意识。他毕竟是个骑摩托车、上名牌学校,洋溢着优越感的鲍比·埃温。中士巴伯科姆只是个中士。一想到中士,我停下了脚步。要是他知道我在夜半之后吻了——就算是被吻好了——他的女儿,我的脖子就有被他拧断的危险。要不更坏,告诉我的爸妈。
中士巴伯科姆有着市政厅警卫、护塘人、教区执事、公告员,以及这个小镇久被遗忘的历史留给他的其他种种公职。身穿十八世纪公告员制服的时候,巴伯科姆中士算是一个有趣的人物。但一联想到他是她老爸,我见到的便是他宽大的胸脯,肉鼓鼓的拳头,以及满脸横肉中暴突的双眼。魔鬼老爸天仙女!生平第一次思考这种自古就有的造化之谜,我就不禁感到气馁。
接下来,仿佛她就在面前,我又闻见了那一缕幽香,中士立刻消失于无形。我快步跑上山坡。湿淋淋的裤管紧贴着大腿,头发滴水,满面如洗。不过,此刻雨小风轻,在钻进树林之前,树冠上方的一块天空已经透亮,仿佛月光正在竭力冲破云层。身后山谷里,教堂的大钟敲响了一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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