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吉诃德(全译本)》:
这些话使得这位可怜的贵族惶惑不已。他夜不能寐,要理解这些即使亚里士多德再生也理解不了的句子,琢磨其意。他对唐贝利亚尼斯打伤了别人而自己也受伤略感不快,可以想象,即使高明的外科医生治好了病,也不免会在脸上和全身留下伤疤累累。然而,他很欣赏书的末尾说故事还没有完结,很多次,他甚至提笔续写。如果不是其他更重要的想法不断打扰他,他肯定会续写,而且会写完的。
他常常和当地的神父(一位知识渊博的人,毕业于锡古恩萨)争论,谁是最优秀的骑士,是英格兰的帕尔梅林呢,还是高卢的阿马迪斯?可是同村的理发师尼古拉斯师傅却说,谁都比不上太阳神骑士。如果有人能够与之相比,那么,只能是高卢的阿马迪斯的兄弟加劳尔。他具有各方面的条件,不是矫揉造作的骑士,而且不像他兄弟那样爱哭,论勇敢也不比他兄弟差。
总之,他沉湎于书,每天晚上通宵达旦,白天也读得天昏地转。这样,睡得少,读得多,终于思维枯竭,神经失常,满脑袋都是书上虚构的那些东西,都是想入非非的魔术、打斗、战争、挑战、负伤、献殷勤、爱情、暴风雨、胡言乱语等。他确信他在书上读到的所有那些虚构杜撰都是真的。对他来说,世界上只有那些故事才是实事。他说熙德·鲁伊·迪亚斯是一位杰出的骑士,可是与火剑骑士无法相比。火剑骑士反手一击,就把两个巨大的恶魔劈成了两半。他最推崇卡皮奥的贝尔纳多。在龙塞斯瓦列斯,贝尔纳多借助赫拉克勒斯①把地神之子安泰②举起扼死的方法,杀死了会魔法的罗尔丹。他十分称赞巨人摩根达。
其他巨人都傲慢无礼,唯有他文质彬彬。不过,他最赞赏的是蒙塔尔万的雷纳尔多斯,特别是看到故事中说,他走出城堡,逢物便偷,而且还到海外偷了全身金铸的穆罕默德像的时候,更是赞叹不止。为了狠狠地踢一顿叛徒加拉隆,他情愿献出他的女管家,甚至可以再赔上他的外甥女。
实际上,他理性已尽失。他产生了一个世界上所有疯子都不曾有过的怪诞想法,自己倒认为既合适又有必要,既可以提高自己的声望,还可以报效他的国家。他要做个游侠骑士,带着他的甲胄和马走遍世界,八方征险,实施他在小说里看到的游侠骑士所做的一切,赴汤蹈火,报尽天下仇,而后流芳千古。可怜的他已经在想象靠自己双臂的力量,起码得统治特拉彼松达帝国。想到这些,他心中陶然,而且从中体验到了一种奇特的快感,于是他立即将愿望付诸行动。
他首先做的就是清洗他的曾祖父留下的甲胄。甲胄长年不用,被遗忘在一个角落里,已经生锈发霉。他把甲胄洗干净,尽可能地拾掇好,可是他发现了一个大毛病,就是没有完整的头盔,只有一个简单的顶盔。
不过,他可以设法补救。他用纸壳做了半个头盔接在顶盔上,看起来像个完整的头盔。为了试试头盔是否结实,是否能够抵御刀击,他拔剑扎了两下。结果,刚在一个地方扎了一下,他一星期的成果就毁坏了。
看到这么容易就把它弄碎了,他颇感不快。他又做了一个头盔。为了保证头盔不会再次被毁坏,他在里面装了几根铁棍。他对自己的头盔感到满意,不愿意再做试验,就当它是个完美的头盔。
然后,他去看马。虽然那马的蹄裂好比一个雷阿尔①,毛病比戈内拉②那匹皮包骨头的马毛病还多,他还是觉得,无论亚历山大的骏马布塞法洛还是熙德的骏马巴别卡,都不能与之相比。
他用了四天时间给马起名。因为(据他自言自语),像他这样有名望、心地善良的骑士的马没有个赫赫大名就太不像话了。他要给马起个名字,让人知道,在他成为游侠之前它的声名,后来又怎么样。主人地位变,马名随之改,这也是合情合理的。得起个鼎鼎煊赫、如雷贯耳的名字,才能与他的新品第、新行当相匹配。他造了很多名字,都不行,再补充,又去掉。最后,凭记忆加想象,才选定叫罗西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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