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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 :
著       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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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S  B  N:
出版时间 :
传习录(精编本)
0.00     定价 ¥ 45.00
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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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ISBN:
    9787553783925
  • 作      者:
    作者:(明)王阳明|责编:祝萍|译者:王学典
  • 出 版 社 :
    江苏凤凰科学技术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8-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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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王阳明
   明哲学家、教育家。字伯安,尝筑室故乡阳明洞中,故世称“阳明先生”。浙江余姚人。弘治进士。早年因反对宦官刘瑾,被贬为贵州龙场驿丞。后以镇压农民
   起义和平定“宸濠之乱”,封新建伯,官至南京兵部尚书。初习程朱理学与佛学,后转陆九渊心学,并发展了陆九渊的学说。著有《王文成公全集》,其中《传习录》和《大学问》是重要的哲学著作。《传习录》是其语录和论学书信。“传习”一词源自《论语》中的“传不习乎”一语。该书包含了王阳明的主要哲学思想,是研究王阳明思想及心学发展的重要资料。王阳明(心学集大成者)与孔子(儒学创始人)、孟子(儒学集大成者)、朱熹(理学集大成者)并称为孔、孟、朱、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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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传习录》是王阳明的问答语录和论学书信集,是一部儒家简明而有代表性的哲学著作。包含了王阳明的主要哲学思想,是研究王阳明思想及心学发展的重要资料。《传习录》不但全面阐述了王阳明的思想,同时还体现了他辩证的授课方法,以及生动活泼、善于用譬、常带机锋的语言艺术特点。因此该书一经问世,便受到了士人的推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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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 原文
   爱问:“‘知止而后有定’,朱子以为‘事事物物皆有定理’1 ,似与先生之说相戾?”
   先生曰:“于事事物物上求至善,却是义外 2 也。至善是心之本体,只是‘明明德’到至精至一处便是,然亦未尝离却事物,本注 3  所谓‘尽夫天理之极,而无一毫人欲之私’者得之。”
   
   ※ 注释
   1 知止而后有定:语出《大学》。事事物物皆有定理:这是朱熹对“知止而后有定”的解释。语出朱熹《大学·或问》“能知所止,则方寸之间,事事物物皆有定理矣”。2  义外:语出《孟子·告子上》“告子曰:‘食、色,性也;仁,内也,非外也。义,外也,非内也。’”。孟子反对告子义在心外的观点,认为仁和义都在人心之中。3  本注:即朱熹《大学章句》第一章注:“明明德新民,皆当止于至善之地而不迁。盖必其有以尽夫天理之极,而无一毫人欲之私也。”
   
   ※ 译文
   徐爱问:“《大学》中的‘知止而后有定’,朱熹以为是说万事万物都有特定的道理,这似乎与先生的学说相违背呀?”
   先生说:“在万事万物上探究至高无上的善,就是把义看成外在的东西了。至高无上的善是心的本体,只要‘明明德’达到至精至一的地步便是至善了,显然也没有脱离客观事物。朱熹在《大学章句》中说‘只有穷尽天理,而没有一丝一毫的私心杂念’的人才能达到至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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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卷 上  
   徐爱录 /7
   陆澄录 /30
   薛侃录 /72
   
   卷 中
   钱德洪序 /105
   答顾东桥书 /107
   答周道通书 /136
   答陆原静书(一)/144
   答陆原静书(二)/148
   答欧阳崇一 /164
   答罗整庵少宰书 /171
   答聂文蔚(一)/179
   答聂文蔚(二)/186
   训蒙大意 /196
   
   卷 下
   陈九川录 /202
   黄直录 /217
   黄修易录 /226
   黄省曾录 /234
   钱德洪、王畿录 /241
   钱德洪附记 /274
   黄以方等录 /276
   钱德洪跋 /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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