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写作者,我是地道的学徒。我没有师门,老师却极多。读小学一年级时,我刚习了几个字,母亲便送给我一本红色的笔记本,其大其厚,大概是我手掌的两倍。那是旧物,好像是多年前母亲上学时余下的。“写下一句话。”母亲说。我便坐在炕头,在笔记本上写下一句话:“今天我上学了。”我不会写“学”字,用“xue”代替,然后写上日期。于是,我每天写“今天把脸摔破了”“今天中午吃了土豆”之类的话。句子基本上以“今天”二字起首,再加一个动词,句式整齐。我的父母都是工人,曾下乡当知青,只有初中文化程度,可是非常重视对我的教育,似乎我每多认识一个字都会鼓舞他们。
当时我的班主任姓金,随身带着辣酱,脾气火暴。无论男女,谁若是顽皮,她必举手擂之,或抬脚踹之,动如脱兔。她极喜欢文学,字也写得好,讲桌的抽屉里放着毛笔。下午我们自习,昏昏欲睡,她就临摹柳公权的碑帖。后来,她看班上有几名学生还算聪明,就在黑板上写下唐诗宋词,谁背会就可以出去疯跑。我家境不好,爱慕虚荣,每次都背得很快,有时背苏东坡的作品,气都不喘。老师便叮嘱我把日记拿给她看。一旦要给人看,日记的性质就发生了变化,本子上多了不少涂改的痕迹。于是,我努力写出完整的段落。她当众表扬我,把我写的小作文拿到别的老师跟前炫耀。此举导致我的虚荣心进一步膨胀,我用饭钱买了不少作文选,看见名人名言就记下,憋着劲儿用在作文里。
父亲看书很多,什么书都看。他很少表扬我,但心情不错时,便给我讲故事,虽然经常没头没尾
的。冬天我坐在自行车的后座上,他迎着风一边蹬车,一边讲故事。我才知读书的妙处,不是读作文选所能感受到的。于是年纪稍长,我便把钱省下来买《读者》,期期不落。那时家里的老房子拆迁,我们举家搬到父亲的工厂,住在车间里。就是在那张生铁桌台上,我第一次读到《我与地坛》——《读者》上的节选。过去我所有读过的东西都消失了,只剩下这一篇文章,文字之美、之深邃、之博远,把我从机器的轰鸣声中裹挟而去,带到了那荒废的园子里,看一位老人呼唤她的儿子。我央求父亲给我办一张区图书馆的借书卡,我只花了半年便把里面少儿阅览区的书看完了。大概是我读小学六年级时,金庸的小说,古龙的代表作,还有《福尔摩斯探案集》《傲慢与偏见》《巴黎圣母院》等文学名著,我都看了一些,因此,此时写出来的作文也与过去的大不相同。金老师勉励我,她知道我数学不行,但是凭语文可以强撑,兴许将来可借此安身立命。可我没有志气,只想考学,至于写作文,只想让别人知道我的厉害,无其他诉求,更从未想过要成为作家。我读书也纯属自娱,为了跟同学显摆自己知道的故事多。小学毕业后,新的试卷扑面而来,我便和金老师断了联系。
初中第一次写作文时,我的文章震动了老师和同学。老师将我大骂一顿,说我不知道是跟谁学的,写的文章不知所云,再这么下去中考肯定会落榜;同学则认为我是抄的,此文肯定埋伏在某本作文选中。我心灰意冷,唯一的利器钝了,立显平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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