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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时间 :
无库存
欧盟担保制度比较研究
0.00     定价 ¥ 108.00
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此书还可采购1本,持证读者免费借回家
  • ISBN:
    9787519789466
  • 作      者:
    辜江南
  • 出 版 社 :
    法律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24-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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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全面解读欧盟担保制度
分析我国与欧盟动产担保物权的不同
全面检视我国担保制度
借鉴域外经验成果并提出基本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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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本书以《欧洲示范民法典草案》的担保制度条文为蓝本,以欧盟担保制度的立法与理论为基础,紧密结合欧盟成员国的担保制度与理论争议,对欧盟担保制度基本理论,具体规则和我国《民法典》担保制度立法完善进行了全面深入的研究。全书具有立法透视、理论升华与规则诠释的特点,共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为欧盟动产担保物权制度,第二部分为欧盟保证制度,第三部分为欧盟担保制度与我国《民法典》之镜鉴。该书不仅是高等院校学生学习欧盟担保制度的工具书,也可为其他民法学爱好者和研习者提供有益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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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目 录
导 论
 第一节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一、选题背景
   二、研究意义
 第二节 国内外文献研究综述
   一、国内研究现状
   二、国外研究现状
 第三节 研究内容、方法及思路
   一、研究内容
   二、研究方法
   三、研究思路
 第四节 研究创新点
第一章 欧盟动产担保物权制度概说
 第一节 动产担保物权的概念
 第二节 欧盟动产担保物权的种类
   一、合同担保物权
   二、非合同担保物权
 第三节 欧盟动产担保物权的适用范围
   一、适用范围的一般条款
   二、适用范围的特别条款
   三、保留所有权交易的适用规则
第二章 欧盟动产担保物权的设立
 第一节 欧盟动产一般担保物权的设立
   一、动产一般担保物权设立的方式
   二、动产一般担保物权设立的要件
   三、动产一般担保物权设立的种类
   四、动产一般担保物权设立的特殊情形
 第二节 特定种类财产之上担保物权的设立
   一、金钱债权之上担保物权的设立
   二、公司股份之上担保物权的设立
   三、债券之上担保物权的设立
   四、流通物权凭证和流通票据之上担保物权的设立
   五、从物之上担保物权的设立
   六、原担保财产的收益之上担保物权的设立
   七、担保财产的加工物或附合物担保物权的设立
   八、保留所有权交易的标的物的加工物或附合物之上担保物权的设立
   九、担保财产的混合物之上担保物权的设立
 第三节 保留所有权交易的设立
第三章 欧盟动产担保物权的生效: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第一节 对抗第三人的效力的一般规则
   一、概说
   二、担保物权生效的方式
   三、担保物权生效方式的变更
   四、担保物权生效的特殊问题
 第二节 担保物权的生效:占有与控制
   一、有形财产之上担保物权的生效:占有
   二、流通物权凭证和流通票据之上担保物权的生效:占有
   三、有证书的股票和债券之上担保物权的生效:占有
   四、金融财产之上担保物权的生效:控制
 第三节 动产担保物权生效:登记
  第一分节 担保物权登记程序
   一、欧洲担保物权登记簿
   二、登记的条件
  第二分节 登记事项
   一、担保权人登记的事项
   二、登记内容的最低要求
   三、登记事项的附加内容
   四、登记簿显示的内容
   五、担保人同意的情形
   六、担保人登记的事项:担保人的身份、担保财产的说明和登记的效力
   七、登记事项的修改
   八、登记事项的过渡性规定
   九、登记证书自动发送
   十、担保权人的代理人
  第三分节 对担保人的保护
   一、担保人注销修改登记的请求权
   二、登记机构对登记争议审查
  第四分节 访问、查询登记簿
   一、访问登记簿
   二、查询登记簿
  第五分节 登记的担保权人提供信息的义务
   一、义务的主体
   二、信息的内容
   三、提供正确信息的法律后果
   四、提供错误信息的法律后果
   五、没有提供信息的法律后果
   六、请求形式与提供信息形式
  第六分节 登记的期间、续期和涂销
   一、登记的期间
   二、登记的续期
   三、登记的涂销
  第七分节 担保物权或担保财产的转让
   一、担保物权的转让:一般规则
   二、担保物权的转让:转让声明
   三、担保财产的转让:一般规则
   四、担保财产的转让:转让声明
  第八分节 费用
  第九分节 登记制度建立前设立的担保物权
第四章 欧盟动产担保物权的优先顺位
 第一节 一般优先顺位
 第二节 超级优先顺位
   一、所有权转移型担保物权的优先顺位
   二、保留所有权交易的优先顺位
   三、因控制或占有而取得对抗效力的金融财产之上担保物权的优先顺位
   四、留置权的优先顺位
   五、善意取得担保物权的优先顺位
   六、新产品或附合财产之上担保物权的优先顺位
 第三节 优先顺位的持续
 第四节 优先顺位的变动
第五章 欧盟动产担保物权的违约前规则
 第一节 担保财产自由处分的一般原则
 第二节 担保财产上担保人与担保权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分节 担保财产上担保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担保财产的合理使用权
   二、已担保工业原料的加工权
   三、担保人的处分权
   四、违反未经授权使用或处分义务的赔偿责任
  第二分节 担保财产上担保权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担保财产的有限使用权
   二、金融财产的处分权
   三、法定孳息抵销权
 第三节 当事人变更:担保物权与担保财产的转让
   一、担保物权的全部转让
   二、担保物权的部分转让
   三、担保财产所有权的转让
 第四节 担保权人告知担保物权内容的义务
第六章 欧盟动产担保物权的消灭
 第一节 担保物权消灭的情形
 第二节 因所有权善意取得的担保物权灭失
   一、登记和普通善意取得
   二、在日常的经营活动中的登记和所有权的善意取得
   三、对抗转让人以外的人的登记
   四、第2款中的其他例外规定
   五、欧盟担保物权登记簿之外的登记或备案系统
 第三节 担保物权的消灭时效
 第四节 担保物权消灭的法律后果
   一、全部或部分担保物权消灭的法律后果
   二、保留所有权交易消灭的法律后果
第七章 违约与欧盟动产担保物权的实现
 第一节 违约与实现的一般规则
   一、违约后担保权人的权利
   二、强制规则
   三、实现担保物权的司法途径和非司法途径
   四、寻求法庭救济的权利和损害赔偿请求权
   五、流质契约
   六、担保人的赎回权
   七、对消费者担保人的执行通知
   八、多数担保人的连带责任
   九、物上保证人的追偿权
 第二节 担保物权的变现
  第一分节 非司法途径:变现前的规则
   一、担保权人占有有形财产的权利
   二、债权人固定和保存担保财产的权利
   三、法院或其他机构的介入
   四、给付请求权的担保给付请求权:重要担保财产上担保物权的实现
   五、流通票据之上担保物权的执行
  第二分节 非司法途径:担保财产的变现
   一、变现方式
   二、变现的通知:以非司法途径处分担保财产的通知
   三、通过强制拍卖、任意拍卖或私下交易而变卖
   四、给付请求权或流通票据之上担保物权的变现
   五、收益的分配
   六、以物抵债:担保权人以担保财产抵偿债务
  第三分节 以司法途径来实现担保物权
   一、司法途径的一般规定
   二、司法途径的程序规定
   三、司法途径的可用救济
 第三节 保留所有权交易的实现
第八章 欧盟保证制度概述
 第一节 欧盟保证的概念与种类
   一、欧盟保证的概念
   二、欧盟保证的种类
 第二节 欧盟保证的成立与生效
 第三节 欧盟保证的法律效力
   一、欧盟保证责任
   二、保证权利:追索权与代位权
第九章 欧盟从属保证
 第一节 欧盟从属保证概说:概念、推定与特征
   一、欧盟从属保证的概念
   二、欧盟从属保证的推定
   三、欧盟从属保证的特性
 第二节 欧盟从属保证的构成要件
   一、构成要件之一:债权人的通知义务
   二、构成要件之二:债权人权利的限制
   三、构成要件之三:保证人的抗辩权
   四、构成要件之四:保证人履行前的通知和查询义务
 第三节 欧盟从属保证的效力
   一、保证人的连带责任
   二、保证人的补充责任
   三、债务人对保证人的救济
   四、保证人履行后的权利
第十章 欧盟独立保证
 第一节 欧盟独立保证概说
 第二节 欧盟独立保证的概念、性质、种类与功用
   一、欧盟独立保证的概念
   二、欧盟独立保证的性质
   三、欧盟独立保证的种类
   四、欧盟独立保证的功用
 第三节 欧盟独立保证的要件、效力、适用范围与规则
   一、欧盟独立保证的要件
   二、欧盟独立保证的法律效力
   三、欧盟独立保证的适用范围与规则
第十一章 欧盟消费者保证
 第一节 欧盟消费者保证概说
   一、消费者保证的概念
   二、消费者保证的法理依据
   三、消费者保证的作用机理
 第二节 欧盟消费者保证的构成要件
   一、主体要件:保证人是消费者
   二、客观要件:债权人的先合同义务与年度通知义务
   三、形式要件:文本形式
 第三节 欧盟消费者保证的法律效力与适用范围
   一、消费者保证的法律效力:消费者保证人的责任
   二、适用范围与规则
第十二章 欧盟动产担保物权制度于我国《民法典》之借鉴
 第一节 我国《民法典》立法完善之可行性与必要性
 第二节 我国《民法典》立法完善之进路选择
   一、担保权的概念应为有担保的债权意义上的担保权
   二、担保权性质应为优先受偿权
   三、担保权与优先权应是并列关系
   四、应确立典型担保权和非典型担保权二分法
   五、担保权应独立成编
 第三节 我国《民法典》立法完善之规则体系建构
   一、我国动产担保物权适用范围的完善
   二、我国动产担保物权设立的完善
   三、我国动产担保物权生效的完善
   四、我国担保人的担保责任与权利的完善
   五、我国动产担保权优先顺位的完善
   六、我国动产担保权担保期间的权利与义务规则的完善
   七、我国动产担保物权消灭情形与法律后果的完善
   八、违约与动产担保物权实现的完善
第十三章 欧盟保证制度立法经验于我国《民法典》之镜鉴
 第一节 我国《民法典》立法完善之可行性与必要性
 第二节 我国《民法典》立法完善之进路选择
   一、我国保证制度的新基本模式
   二、应启用一般保证、独立保证和消费者保证的概念
   三、应确立一般保证、独立保证和消费者保证三分法
   四、应重塑保证制度的价值功能
 第三节 我国《民法典》立法完善之规则体系建构
   一、我国保证制度的解构与重构
   二、我国保证制度一般规则的完善
   三、我国从属保证制度的完善
   四、我国独立保证制度的完善
   五、我国消费者保证制度的建构
结 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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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担保制度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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