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书基于《养老金基金和运营机构的受托人责任》这一博士论文改编而成,该研究不仅横跨信托法、金融商品交易法、公司法、民法、社会保障法等多部法律制度,而且还需对信义义务这一概念的源头、英美法有深入研究,而这一研究对正至老龄化趋势的中国来说是急需面对的重要课题,同时也是大资管时代资产运营这一金融领域的难题之所在。
养老金、年金基金需要投资运营机构进行投资运营来确保其保值增殖,但投资运营机构在受人之托代人理财之时却无法一一确认最终受益人,即企业人员、工人、公务员抑或是农民等人的意思,故此时需要对投资运营机构规定诚实运营这一具有高度伦理化的义务和责任、即信义义务。
该书的学术创新在于谈及资产运营时,区分专业人士对专业人士、专业人士对普通人、对普通人负责的专业人士对专业人士等不同情形,提出了相应的投资运营机构的责任,并将具有说服力的观点归纳为该书的结论。
中国从2016起大力推进养老金和年金的的依法治理和投资运营,对于贵出版社而言,这正是经长期对英美法以及日本的受托人责任深入研究后撰写而成的该书绝佳的出版时机,希望这一研究成果能够为老龄化进程中解决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所面临或即将面临的问题作出一些绵薄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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