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灯有味忆儿时
一
谈到我的经历,有些朋友常常不解:二十世纪四十年代初期,不管是乡村、城市,早都办起了学校,为什么却读了那么多年私塾?我的答复很简单:环境、条件使然。
我的故乡在辽西的医巫闾山东面一个名叫“大荒”的村落里。当时的环境,是兵荒马乱,土匪横行,日本“皇军”和伪保安队不敢露面,那里便成了一处“化外”荒原,学校不要说兴办,当地人见都没有见过。说到条件,就要提到我的一位外号“魔怔”的族叔。他很有学问,但由于性格骨鲠,不行于时;靠着家里的一些资产,刚到四十岁便过上了乡下隐居的生活。他有一个男孩,小名唤作“嘎子”,生性顽皮、好动,三天两头招惹是非。魔怔叔自己没有耐心管教,便想延聘一位学究来加以培养、造就。于是,就请到了有“关东才子”之誉的刘璧亭先生。他是“魔怔”叔早年的朋友,国学功底深厚,做过府里的督学和县志的总纂。只因不愿仰承日本人的鼻息,便提前告老还家了。由于对我有好感,魔怔叔同时说服我的父亲,把我也送进了私塾。
这样,我们这两个无拘无管、疯淘疯炸的顽童,便从“百草园”来到了“三味书屋”。其时为1941年春,当时我刚满六岁,嘎子哥大我一岁。学生最多时增至八人,但随进随出,坚持到底的只有我们两个。
私塾设在魔怔叔家的东厢房。这天,我们早早就赶到了,嘎子哥穿了一条红长衫,我穿的是绿长衫,见面后他就要用墨笔给我画“关老爷”脸谱,理由是画上的关公穿绿袍。拗他不过,只好听从摆布。幸好,魔怔叔陪着老先生进屋了。一照面,首先我就吓了一跳:我的妈呀,这个老先生怎么这么黑呀!黑脸庞,黑胡须,黑棉袍,高高的个子,简直就是一座黑塔。
魔怔叔引我洗净了脸盘,便开始举行“拜师仪式”。程序很简单,首先向北墙上的至圣先师像行三鞠躬礼,然后拜见先生,把魔怔叔事先为我们准备好的礼物(《红楼梦》里称之为“贽见礼”)双手奉上,最后两个门生拱手互拜,便算了事。接着,是先生给我们“开笔”。听说我们在家都曾练习过字,他点了点头,随手在一张红纸上工工整整地写下了“文章得失不由天”七个大字,然后,两个学生各自在一张纸上摹写一遍。这样做的意义,我想,是为了掌握学生写字的基础情况,便于以后“按头制帽”,有的放矢。
先生见我们每人都认得许多字,而且,在家都背诵过《三字经》、《百家姓》,便从《千字文》开讲。他说,《三字经》中“宋齐继,梁陈承”,讲了南朝的四个朝代,《千字文》就是这个梁朝的周兴嗣作的。梁武帝找人从晋代“书圣”王羲之的字帖中选出一千个不重样的字,然后,让文学侍从周兴嗣把它们组合起来,四字一句,合辙押韵,构成一篇完整的文章。一个通宵过去,《千字文》出来了,周兴嗣却累得须发皆白。先生说,可不要小看这一千个字,它从天文、地理讲到人情世事,读懂了它,会对中国传统文化有个基本的概念。
当时,外面的学堂都要诵读伪满康德皇帝的《即位诏书》、《回銮训民诏书》和《国民训》,刘老先生却不去理会这一套。两个月过后,接着给我们讲授“四书”。书都是线装的,文中没有标点符号。先生事前用蘸了朱砂的毛笔,在我们两人的书上圈点一过,每一断句都画个“圈”,有的则在下面加个“点”。先生告诉我们,这种在经书上断句的工作,古人称作“离经”,就是离析经理,使章句断绝。也就是《三字经》里说的“明句读(读音为“豆”)”。“句读”相当于现代的标点符号。古人写文章是不用标点符号的,他们认为,文章一经圈点,文气就断了,文意就僵了,文章就死了。但在读解时,又必须“明句读”,不然就无法理解文章的内容。有时一个标点点错了,意思就完全反了。先生说,断句的基本原则,可用八个字来概括:“语绝为句,语顿为读”,语气结束了,算作“句”,用圈(句号)来标记;语气没有结束,但需要顿一下,叫做“读”,用点(逗号)来标记。
先生面相严肃,令人望而生畏,人们就根据说书场上听来的,送给他一个“刘黑塔”(实际应为“刘黑闼”)的绰号。其实,他为人正直、豪爽,古道热肠,而且,饶有风趣。他喜欢通过一些笑话、故事,向学生讲述道理。当我们读到《大学》的“知止而后有定,定而后能静,静而后能安,安而后能虑,虑而后能得”的时候,他给我们讲了一个两位教书先生“找得”的故事——
一位先生把这段书读成“知止而后有定定,而后能静静,而后能安安,而后能虑虑,而后能得”,发觉少了一个“得”字。一天,他去拜访另一位塾师,发现书桌上放着一张纸块,上面写个“得”字。忙问:“此字何来?”那位塾师说,从《大学》书上剪下来的。原来,他把这段书读成了“知止而后有,定定而后能,静静而后能,安安而后能,虑虑而后能”,末了多了一个“得”字,就把它剪了下来,放在桌上。来访的塾师听了十分高兴,说,原来我遍寻不得的那个“得”字跑到了这里。说着,就把字块带走,回去后,贴在《大学》的那段书上。两人各有所获,皆大欢喜。
书中奥义无穷无尽,尽管经过先生讲解,也还是不懂的居多,我就一句句地请教。比如读到《论语》,我问:夫子说的“四十而不惑”应该怎么理解?他说,人到了四十岁就会洞明世事,也能够认清自己了,何事做得何事做不得,何事办得到何事办不到,都能心中有数;再过一些年就是“五十而知天命”,便又进入一个新的境域。但有时问到了,他却说,不妨先背下来,现在不懂的,随着世事渐明,阅历转深,会逐渐理解的。
读书生活十分紧张,不仅白天上课,晚上还要安排自习,温习当天的课业,以增强理解,巩固记忆。那时家里都点豆油灯,魔怔叔特意买来一盏汽灯挂在课室,十分明亮。没有时钟,便燃香作记。一般复习三排香的功课,大约等于两个小时。散学后,家家都已熄了灯火,偶而有一两声犬吠,显得格外碜人,我一溜烟地往回跑着,直到看见母亲的身影,叫上一声“妈妈”,然后扑在她的温暖的怀里。
早饭后上课,第一件事,便是背诵头一天布置的课业,然后讲授新书。私塾的读书程序,与现今的学习方法不尽相同,它不是在理解的基础上把它记牢,而是先大致地讲解一遍,然后背诵,在背诵的基础上,反复玩味,进而加深理解。魔怔叔说得很形象:“这种做法和窃贼偷东西类似,先把偷到的财物一股脑儿抱回家去,然后,待到消停下来,再打开包袱一一细看。”魔怔叔后来还对我说过,传道解惑和知识技能的传授,有不同的方法:比如,学数学,要一步步地来,不能跨越,初等的没学习,中等、高等的就接受不了;学珠算,也要先学加减,后学乘除,一个台阶一个台阶地上。而一些人情道理,经史诗文,是可以随着年龄、阅历的增长逐步加深理解的。
记得魔怔叔说过这样一个例子:《千字文》里有“易輶攸畏,属耳垣墙”这句话。他从小就会背,但不知什么意思。后来,读《诗经?小雅》遇见了“君子无易由言,耳属于垣”这句话,还是不懂得。直到出外做事了,一位好心的上司针对他说话随便,出言无忌,劝诫他要多加小心,当时还引用了《千字文》中这句话。这时,他才明白了其中含义:说话轻率是可怕的,须知隔墙有耳呀!“輶”是古时的一种轻车,“易輶”就是轻易的意思。后来,我也逐渐体会到,这种反复背诵的功夫十分有益。只要深深地印进脑子里去,日后总会渐渐理解的;一当遇到待人接物、立身行事的具体问题,那些话语就会突然蹦出来,为你提供认识的参照系。这种背诵功夫,旧称“童子功”,必须从小养成,长大以后再做就很难了。
说到童子功,有一句古语叫“熟读成诵”。说的是,一句一句、一遍一遍地把诗文吞进口腔里,然后再拖着一种腔调大声地背诵出来。拙笨的方法常能带来神奇的效果,渐渐领悟,终身受用。不过,这一关并不好过。到时候,先生端坐在炕上,学生背对着他站在地下,听到一声“起诵”,便左右摇晃着身子,朗声地背诵起来。遇有错讹,先生就用手拍一下桌面,简要地提示两个字,意思是从这里开始重背。背过一遍之后,还要打乱书中的次序,随意挑出几段来背。若是不做到烂熟于心,这种场面是难以应付的。
我很喜欢背诵《诗经》,重章叠句,反复咏唱,朗朗上口,颇富节奏感和音乐感。诵读本身就是一种欣赏,一种享受。可是,也最容易“串笼子”,要做到“倒背如流”,准确无误,就须下笨功夫反复诵读,拚力硬记。好在木版的《诗经》字大,每次背诵三页左右,倒也觉得负担不重,可以照玩不误;后来,增加到五页、八页;特别是因为我淘气,先生为了用课业压住我,竟用订书的细锥子来扎,一次带起多少页来就背诵多少。这可苦了我也,心中暗暗抱怨不置。
我原以为,只有这位“黑先生”(平常称他“刘先生”,赌气以后就改口叫他“黑先生”,但也止于背后去叫。)才会这样整治生徒;后来,读了国学大师钱穆的《八十忆双亲》的文章,方知“天下塾师一般黑”。钱先生是这样记述的:“翌日上学,日读生字二十,忽增为三十。余幸能强记不忘,又增为四十。如是递增,日读生字至七八十,皆勉强记之。”塾师到底还有办法,增加课业压不住,就以钱穆离座小便为由,“重击手心十掌”。“自是,不敢离座小便,溺裤中尽湿。”
我的手心也挨过打,但不是用手掌,而是板子,榆木制做,不甚厚,一尺多长。听人说,木板经尿液浸过,再用热炕猛烙,便会变得酥碎。我和嘎子哥就趁先生外出,如法炮制,可是,效果并不明显。
二
塾斋的窗前有一棵三丈多高的大树,柔软的枝条上缀满了纷披的叶片,平展展地对生着,到了傍晚,每对叶片都封合起来。六月前后,满树绽出粉红色的鲜花,毛茸茸的,像翩飞的蝶阵,飘动的云霞,映红了半边天宇,把清寂的塾斋装点得浓郁中不乏雅致。深秋以后,叶片便全部脱落,花蒂处结成了黄褐色的荚角。在我的想象中,那一只只荚角就是接引花仙回归梦境的金船,看着它们临风荡漾,心中总是涌动着几分追念,几分怅惘。魔怔叔说,这种树的学名叫做“合欢”,由于开的花像马铃上的红缨,所以,人们又称它为马缨花。
马缨花树上没有挂着马铃,塾斋房檐下却摆动着一串风铃。在马缨花的掩映中,微风拂动,风铃便发出叮叮咚咚的清脆的声响,日日夜夜,伴和着琅琅书声,令人悠然意远。栖迟在落花片片、黄叶纷纷之上的春色、秋光,也就在这种叮叮咚咚声中,迭相变换,去去来来。
先生是一位造诣很深的书法家。他很重视书法教学,从第二年开始,隔上三五天,就安排一次。记得他曾经讲过,学书不仅有实用价值,而且,也是对艺术的欣赏。这两方面不能截然分开,比如,接到一封字体秀美、渊雅的书信,在了解信中内容的同时,也往往为它的优美的书艺所陶醉。
学写楷书,本来应该严格按照摹书与临书的次序进行。就是,先要把“仿影”铺在薄纸下面,一笔一笔地描红,熟练了之后,再进入临帖阶段。由于我们都具备了一定的书写基础,先生就从临帖教起。事先,他给我们写好了两张楷书的范字,记得是这样几句古文:“幼怀贞敏,早悟三空之心,长契神情,先苞四忍之性。”“江山之外,第见风帆沙鸟、烟云竹树而已。”嘱咐我们,不要忙着动笔,先要用心琢磨,反复审视,(他把这称作“读帖”,)待到谙熟于心,再比照着范字,在旁边一一去临写。他说,临帖与摹帖不同,摹帖是简单的模仿,临帖是在借鉴的基础上进行自我创作,必须做到眼摹、心悟、手追。练习书法的诀窍在于心悟,读帖是实现心悟的必由之路。
我们在临帖上下过很大功夫。先是“对临”,就是对着字帖临写。对临以形为主,先生强调掌握运笔技巧,注意用笔的起止、转折、顿挫,以及章法、结构。然后实行“背临”,就是脱离字帖,根据自己的记忆和理解去临写。背临以意为主,届时尽力追忆读帖时留下的印象,加上自己的理解与领悟。尔后,他又从书局为我们选购了一些古人的碑帖范本,供我们临摹、欣赏。他说,先一后众,博观约取,学书、学诗、作文都应该这样。
老先生有个说法:“只读不作,终身郁塞。”他不同意王筠《教童子法》中的观点,认为王筠讲的儿童不宜很早作文,才高者可从十六岁开始,鲁钝者二十岁也不晚,是“冬烘之言”。老先生说,作文就是表达情意,说话也是在作文,它是先于读的。儿童如果一味地读书、背书,头脑里的古书越积越多,就会食古不化,把思路堵塞得死死的。许多饱学的秀才写不出好文章,和这有直接关系。小孩子也是有思路的,应该及时引导他们通过作文进行表达情意、思索问题的训练。
为此,在“四书”结业后,讲授《诗经》、《左传》、《庄子》、《纲鉴易知录》之前,首先讲授了《古文观止》和《古唐诗合解》,强调要把其中的名篇一一背诵下来,尔后就练习作文和写诗。他很重视对句,说对句最能显示中国诗文的特点,有助于分别平仄声、虚实字,丰富语藏,扩展思路,这是诗文写作的基本功。他找出来明末清初李渔的《笠翁对韵》和康熙年间车万育的《声律启蒙》,反复进行比较,最后确定讲授李氏的《对韵》。这样,书窗里就不时地传出“天对地,雨对风,大陆对长空……”的诵读声。
他还给我们讲,对句讲究虚字、实字。按传统说法,名词算实字,一部分动词、形容词也可以算是实字,其余的就算虚字。这种界限往往不是很分明的。一句诗里多用实字,显得凝重,但过多则流于沉闷;多用虚字,显得飘逸,过多则流于浮滑。唐代诗人在这方面处理得最好。
先生还常常从古诗中找出一个成句,让我们给配对。一次,正值外面下雪,他便出了个“急雪舞回风”的下联,让我们对出上联。我面对窗前场景,想了一句“衰桐摇败叶”,先生看了说,也还可以,顺手翻开《杜诗镜铨》,指着《对雪》这首五律让我看,原句是:“乱云低薄暮”。先生说,古人作诗,讲究层次,先写黄昏时的乱云浮动,次写回旋的风中飞转的急雪,暗示诗人怀着一腔愁绪,已经独坐斗室,对雪多时了。后来,又这样对过多次。觉得通过对比中的学习,更容易领略诗中三昧和看到自己的差距。
秋初,一个响晴天,先生领我们到草场野游,回来后,让以《巧云》为题,写一篇五百字的短文。我把卷子交上去,就注意观察先生的表情。他细细地看了一遍,摆手让我退下。第二天,正值旧历八月初一,民间有“抢秋膘”的习俗,父亲请先生和魔怔叔吃饭。坐定后,先生便拿出我的作文让他们看,我也凑过去,看到文中画满了圈圈,父亲现出欣慰的神色。
原来,塾师批改作文,都用墨笔勾勒,一般句子每句一圈,较好的每句双圈,更好的全句连圈,特好的圈上套圈。对欠妥的句子,勾掉或者改写,凡文理不通、文不对题的都用墨笔抹去。所以,卷子发还,只要看圈圈多少和有无涂抹,就知道作文成绩如何了。
三
先生年轻时就吸鸦片烟,久吸成瘾,每到烟瘾上来之后,茶饭无心,精神颓靡,甚至涕泗交流,只好躺下来点上烟灯,赶紧吸上几口,才能振作起精神来。后来,鸦片烟也觉得不够劲了,便换上由鸦片里提炼出来的吗啡,吸了两年,又觉得不过瘾了,只好注射吗啡的醋酸基衍生物——海洛因(俗称“白面”),每天一次。先生写得一手漂亮的行草,凡是前来求他写字的,都带上几支“白面”作为赆礼。只要扎上一针,立刻神采飞扬,连着写上十张八张,也没有问题,而且,笔酣墨饱,力透纸背。
由于资金有限,他每次只能买回四支、五支,这样,隔上几天,就得去一次高升镇。“阎王不在,小鬼翻天”。他一出门,我们就可以放胆地闹学了,这真是快活无比的日子。这天,我眼见着先生夹个包袱走出去了,便急急忙忙把我和嘎子哥的书桌摞在一起,然后爬到上面去,算是登上了皇位,让嘎子哥给我叩头请安,三呼万岁。他便跪拜如仪,喊着“谢主隆恩”。我也洋洋自得地一挥手,刚说出“爱卿平身”,就见老先生风风火火地走了进来。这是我绝对没有料到的。原来,他忘记了带钱,走出二里地才忽然想起。往屋一进,正赶上我“大闹天宫”,据说,当时他也只是说了一句:“嚯!小日子又起来了。”可是,却吓得我冷汗淋淋,后来,足足病倒了三个多月。
病好了以后,略通医道的魔怔叔说我脸色苍白,还没有恢复元气。嘎子哥听了,便悄悄地带我去“滋补”,要烧小鸡给我吃。他家后院有块韭菜地,几只小鸡正低着头在里面找虫子吃。他从后面走过去,冷不防腾起一脚,小鸡就糊里糊涂地命归了西天。弄到几只以后,拿到一个壕沟里,逐个糊上黄泥,再捡一些干树枝来烧烤。熟了之后摔掉泥巴,外焦里嫩的小烧鸡就成了我们丰盛的美餐。
这类事干了几次,终于被看青的“大个子”叔叔(实际是个矬子)发觉了,告诉了魔怔叔,为此嘎子哥遭到了一通毒打。这样一来,我们便和“大个子”结下了怨仇,决心实行严厉的报复。那天,我们趁老先生上街,两人跑到村外一个烂泥塘边,脱光了衣裳,滚进泥坑里,把脸上、身上连同带去的棍棒通通涂满了黑泥,然后,一头钻进青纱帐,拣“大个子”必经的毛毛道,两个黑孩拄着黝黑的棍棒分左右两边站定。只见他漫不经心地低头走了过来,嘴里还哼着小曲。我们突然大吼一声:“站住!拿出买路钱!”竟把他吓得打了个大趔趄。
与这类带有报复性质的恶作剧不同,有时候儿童淘气,纯粹出于顽皮的天性,可以说,没有任何前因后果。住在我家西邻的伯母,平时待我们很好,桃子熟了,常常往我们小手里塞上一两个。我们对她的唯一不满,就是她一天不住嘴,老是“嘞嘞嘞”,一件事叨咕起来没完,怪烦人的。
这天,我发现她家的南瓜蔓爬到了我们这面墙上,上面结了一个小盆大的南瓜,便和嘎子哥一起给它动了“手术”:先在上面切一个四四方方的开口,然后用匙子把里面的瓜瓤掏出来,填充进去一些大粪,再用那个四方块把窟窿堵上。经过我们观察,认为“刀口”已经长好了,便把它翻墙送过伯母那面去。隔上一些天,我们就要找个事由过去望一望,发现它已经长到脸盆一般大了,颜色也由青翠转作深黑,知道过不了多久,伯母就会用它炖鱼吃了。
一天,见到伯母拎了几条河鱼进了院子,随后,又把南瓜摘了下来,搬回屋里。估摸着将要动刀切了,我和嘎子哥立刻赶到现场去看“好戏”。结果,一刀下去,粪汤“哗哗”地流满了灶台,还散发着臭味。伯母一赌气,就把整个南瓜扔到了猪圈里。院里院外骂个不停,从正午一直骂到日头栽西。我们却早已蹦着跳着,“得胜还朝”了。
在外面跑饿了,我和嘎子哥就回到他家菜园子里啃茄子吃。我们不是站在地上,把茄子摘下来一个一个吃掉,而是平身仰卧在垄沟里,一点点地往前移动,用嘴从茄秧下面去咬那最甜最嫩的小茄苞儿。面对着茄秧上那些半截的小茄子,“魔怔”叔和园工竟猜不出这是受了什么灾害。直到半个月以后,我们在那里故伎重演,当场被园工抓住,才揭开了谜底。告到魔怔叔那里,罚我们把半截茄子全部摘下来,然后一个一个吃掉,直弄得我们肠胃胀痛,下巴酸疼,暗中发誓以后再也不干这类“蚀本生意”了。
但是,正如一位心理学家所说,顽童是没有记忆的。没过多久,我们又“作祸”了,而且,情节更为恶劣。那天,我的书包里装了一把炒熟的黄豆,放学后忘记带回家去,第二天发现书包被老鼠咬个大窟窿。这是妈妈花了两天功夫精心缝制的,我心疼得流出了眼泪。嘎子哥说,别哭别哭,看我怎样收拾它们。
他的本事也真大,不知道怎么弄来的,一只大老鼠已经被关进小箱子里。晚上自习结束,他引我到马棚里,就着风灯的亮光,用一块麻布罩住老鼠的脑袋,让我用手掐住,他把事先准备好的半把生黄豆一粒粒塞进老鼠的肛门里,再用针线缝死,然后放出门外。当夜,院子里发生了一场群鼠大战。原来,那个老鼠因腹中黄豆膨胀而感到干渴,就拼命喝水,水喝得越多就越是膨胀,憋得实在忍受不住了,便发疯似地追咬它的同类,结果,当场就有三只老鼠送了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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