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法哲学理论的当代意义》分析了近代西方法哲学的历史发展,并确证了近代法哲学的本质。近代法哲学从主流上看,正是以形而上学为基础的,它分享了整个近代形而上学的成果,它的本质特征是理性形而上学,以及依此形而上学之基本建制而来的二元论及普遍主义和抽象主义。《马克思法哲学理论的当代意义》在诠释马克思法哲学批判理论的内容和历史形成发展的过程中,划清了马克思法哲学批判理论与近代法哲学之间、与各种空想社会主义者之间的原则界限,进而阐明了马克思对待现代权利关系的辩证法。并以此为基础,立足于当代世界尤其是当代中国社会的历史境况,着力阐发了马克思法哲学理论的当代意义,对今天的马克思哲学观研究具有重要的指导价值和启迪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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