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70年代之前,经济发展被理解为工业化水平的快速提高和保持高速持续的经济增长率,只强调国民经济总值的增加而忽视贫富两极的分化,出现了贫富悬殊;忽视了环境问题出现了公害和资源短缺的危机。20世纪70年代以后,人们才开始逐渐认识到粗放型增长模式严重地阻碍着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并威胁着全人类未来的生存和发展,从而开始强调均衡地发展社会经济,注意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的提高,逐渐实现由单的经济增长战略向多元化的社会经济发展战略目标转移。里约热内卢环境与发展大会标志着人类对环境与发展问题的认识有了质的飞跃。
“可持续发展”的定义,从字面上讲,“发展”是事物向更高、更好、更先进的阶段进化;“持续”是维持长久、不间断、不减弱或不失去动力;“持续发展”是指发展的状态是否长久;“可持续发展”则是指发展的能力,发展可不可能持续,可不可以持续。针对环境问题所提出的“可持续发展”,1987年《我们共同的未来》报告之中有如下定义:“既能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自身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1991年国际自然资源保护同盟、联合国环境署和世界野生动物基金会联合发表的《保护地球——可持续发展战略》中将其定义为“在不超出支持它的生态系统的承载力的情况下改善人类的生存质量”。总之,“可持续发展”的实际意义是,人们希望寻找到一条能使人口、经济、社会、环境、资源长期相互协调的发展之路。它既能促进经济增长、社会进步,又能满足人类对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欲望;在保护好环境使其不超过地球的承载能力的情况下,又能保证对后代人的需求不构成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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