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书风清/开卷随笔文丛》:
九页倒七行有“音步”一词,校订者将“步”划去,改为“组”。十页倒二行有“商籁”(按:即十四行诗)二字,校订者划去“籁”,更为“乃”。大约为更贴近英语发音。十二页倒四行开始“全诗虽然也是大致规范于五行一小节,却不是以整齐的音步组成的格律了。”这里指孙大雨那首纪念徐志摩的《招魂》一诗。校订者将“不是”二字划去,从这句话最后划出一条线,指出“每节的格律是3,2,3,3,5”,旁边加附一句“×××没有看懂它的格律机构”。
十六、十七页之间,引了孙大雨长诗《自己的写照》中的一节之后,编选者说:“诗这样写下来,自然很难格律化……”这句话,是接续着前面引用文学史家唐驶评论《自己的写照》的看法:“诗人孙大雨也的确尽了最大的努力,但我读起来总觉得不如他的《诀绝》。写长诗难,用格律写长诗更难。”可孙先生根本不同意他们的看法。在引的诗后面,加注了“本文作者认为此诗‘很难格律化’是因为他并未看懂此诗的格律。”诗的格律有时只是在阅读或朗诵中才体会得出来,也许在孙大雨写作时,确实有他自己认为的格律在发挥作用。
以上是孙大雨对编选者所写“卷首”加以校订的内容。除去事实、时间等的订正,偶尔旁涉其他内容议论外,主要就是诗人对长久追求的诗歌格律化的情况的订正及解说。当时孙大雨已年近九旬,仍然在文字中这般孜孜以求,其信念真令人敬服。
在面对自己的诗歌原文时,孙大雨也做了一些订正。在集子第一首诗作《爱》里,第二行为“暴风雨同惊雷快活得像要疯狂”,校订者将“雨”用笔圈去,“暴风”二字用线条符号作了前后调整。诗作上方,校订者写下一段话:“我的原诗第六行开始时作‘风暴同惊雷……’这本小册子的作者(按:当为编选者)改为‘暴风雨’。‘风暴’就是‘暴风雨’。”有关此句诗的情况,笔者曾查阅了最初发表的《晨报副刊·诗镌》影印本,发表时为“暴雨和惊雷……”与老人的记忆也不一样。
第二首《海之歌》的后面,孙大雨写了一节小注,对该诗写作背景等有所介绍:“作于1926年8月间,在我乘麦金莱总统号海轮前赴美国留学时,当时我廿一岁。此诗我大概在‘新月月刊’最初一两期上发表过,我自己倒没有了,周良沛(即编选者)大概在《新月》最初一两期上找到。”对于老人说来,此诗能够重新读到,还应感谢编选者。因为由此引发了他的珍贵记忆。
之后的几首诗,校订者就没有写文字内容了,只是改正了几处字句。例如《纽约城》诗后有“选自《朝报副刊·辰星》第三期”字样,“朝报”被订正为“晨报”。《一只芦笛》诗的最末两句:“从来我不曾弄过一声,我生怕人天各界要惊心。”前一句“我不曾”后加一个“吹”字;下句最末两字位置作了互换。长诗《自己的写照》中,予以订正的地方有五处,多为补脱落字眼,其中一处为英文,似对句中名称的注解。
从这册《孙大雨卷》来看,诗人的作品实在不多。收在此中的仅仅九首(在目录下面,孙先生还加有一句:“我有十五首sonnets,这里只有三首。”不知其余十二首发表何处?也许编选者并未寻见吧。就算加上这十二首,亦不过二十一首),对于一位在格律诗探讨方面做过显著努力的诗人,数量的确少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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