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旗下的长安:一位美国记者眼中的晚清中华帝国》:
启程
中国西北有一个省份叫作陕西。英格兰和苏格兰加起来的面积也比不过陕西。陕西有近800万人口,是一座古老偏僻的省份,以至于谁都不知其源头,就连北京人在谈到陕西时,都好像在说一个外国的地方。
西安是陕西的省会城市。八国联军占领北京的时候,为了免遭联军亵渎,慈禧太后和光绪皇帝曾流亡西安避难。在外国人看来,陕西是一块神秘之地,是中国文明的发源地,到现在还恪守古老的传统。迄今为止,很少有外国人涉足陕西。到北京后,我多方搜集陕西地区的资料。大多数资料显示,这个地方对外国人充满敌意,除此之外,再没有别的信息。
陕西遭受饥荒后,《基督教先驱报》在纽约为灾民募捐了一笔赈灾款,要汇给陕西唯一的传教士。而我作为这笔赈灾款的代理人,受委派到陕西核实赈灾情况并发回报告。我原以为在从北京到内地的行程中我能搜集到足够的信息,结果发现自己大错特错。北京到西安的750英里路程几乎像从西方到远东那样遥远。按路程测算,西安到中国沿海地区的距离,大约和到纽约一样远。陕西发生饥荒,京城官员获知消息的速度,并没有比驻华盛顿特使伍廷芳更快。美国公民可以从伍那儿得到和北京一样的信息,但是关于灾害的具体细节,双方都是一无所知。在北京逗留的两日,让我坚定了一个信念,想要弄清楚陕西饥荒的真实情况,我必须前往西安。
此行要穿越山西省,约有300英里路程。山西省到处有义和团和仇视外国人的民众。在那里被杀掉的传教士的人数,超过中国其他18个省份中的任何一个。我完全知道此行是多么危险。
很多中国人觉得,我去陕西无异于自杀。即使是非常勇敢的人,面对他们描述的巨大危险,面对那些无法克服的困难,也不得不选择放弃。但我选择忽视这些警告,说服自己相信不会发生被迫迎战的状况。如果不进行自我催眠,那这趟旅程将只剩下艰险重重,我没有那么勇敢。
好在联军从北京撤出之前,中国政府承诺保护外国人在中国旅行时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我不会把事情往坏处想,相信中国人会履行他们的承诺。
我并没有后悔自己的决定。如果想要中国人善待我们,首先要做到的是不要怀疑他们。后来穿越中华帝国心脏的1500英里的旅行经验使我确信,若非证据确凿,请不要觉得中国人不可信。而我现在首先要做的,是拿到合法的通行证。这样我才能受到沿途各省政府的保护。
一个下午,我乘坐轿子从北京的街道穿过,在美国公使馆秘书威廉姆斯先生的陪同下,去会见政府的首脑人物庆亲王,与其商谈护照事宜。在这个特殊的下午,一场沙尘暴席卷而来。中国的沙尘暴铺天盖地,强而有力,变化多端。在万里无云的天空,风既不强劲也不猛烈,席卷着沙粒组成的云盘旋而起,征服一切。没有人知道沙子来自哪里。有一种理论说,沙子来源于戈壁沙漠,它们颜色呈铅灰色,它们无处不在。蒙古人的脸上、绿色的宫殿屋顶、使官的高礼帽上甚至阳光本身,都被蒙上了一层灰色。老百姓都在揉被沙尘迷住的眼睛,躲藏在古老的墙壁后面。沙尘穿透所有地方,使所有美好的事物都黯然无光,新的变成旧的,旧的变得更旧。它不会衰弱,只会更强劲,迫使地球上的人们像戴着墨镜去看阳光。
我们的轿子穿越沙尘,摇摇晃晃,一个半小时后,砰的一声落在一座大门前。门前有中国士兵守卫。
一名军官带领我们穿过石头庭院,来到一问大厅。庆亲王正站在那里迎候我们。他带我们走到后屋,在一张小桌子前落座,他坐在我和威廉姆斯中间。一名仆人端上来三杯茶和一小盘点心。
庆亲王是满族人,同时也是皇帝的叔叔,地位尊崇,几乎是中国政府里最显赫的人物。他掌管很多衙门,拥有大量的封号,并担任外务大臣。他在外务部做了大量工作,使外务部应对复杂谈判等方面的能力有所提升,这些谈判虽维护了中国的领土完整,但也让中国支付了大量赔款。谈判期间,李鸿章是唯一一个留守北京的重量级人物。因为他身体状况不佳,庆亲王只好单枪匹马,与整个西方世界的外交力量作战。
庆亲王大约65岁,中等身材,肩膀略微向前佝偻。他须发皆白,眼窝深陷,但眼神敏锐,额头较高,嘴唇薄而扁平。在礼貌地寒暄后,威廉姆斯向庆亲王表达了我想要前往西安的愿望,并解释了此行的目的。庆亲王微笑着表示赞同,并命令他的幕僚拿来名帖盒,从盒子里拿出一张红色纸片。
“这是我的名帖,”他说,“它可以使你在中国任何地方得到充分的保护和帮助。我很少把名帖送人,但是美国人关心我们的饥民,我才把它送给你。”名帖并不像公函的外观那样令人难忘。名帖大约10英寸长,3英寸宽。一面刻着他名字里的三个字,没有任何修饰,很容易被看成美国华人洗衣店的一张洗衣单。显然,从外观上并不能看出名帖的“护身符”价值。当他将名帖递给我的时候,我还担心自己会露出怀疑的表情。威廉姆斯代我向庆亲王表达了感激之情,他补充说,希望我的美国护照依旧能在中国旅行中发挥作用。
庆亲王对此完全同意。他拿起我的护照端详,告诉我英文姓名在中国毫无用处。“我会替你改个名字,”他说,“要按照《姓氏书》取名,否则是不合法的。”
当我准备离开的时候,庆亲王注意到我口袋中的柯达相机。他问我那是什么,我向他解释相机的用途。他还问我能否为他拍张照片,我说可以。他当即在庭院中间站好,阳光穿透沙尘照在了他的脸庞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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