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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时间 :
好邻居日记(简·萨默斯日记I)(精)
0.00     定价 ¥ 45.00
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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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ISBN:
    9787544759618
  • 作      者:
    作者:(英国)多丽丝·莱辛|译者:陈星
  • 出 版 社 :
    译林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6-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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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简·萨默斯日记》一部的《好邻居日记》,是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多丽丝·莱辛创作后期重返现实主义的一部作品。《好邻居日记》探讨了传统女性的处境、新时代独立女性的特质和女性气质的回归、老年人生存空间等问题。《好邻居日记》是莱辛以简?萨默斯为笔名创作的一本小说,国内首次译介,这一篇篇看似是主人公简内心独白的日记不仅仅是简自我发现的旅程,也可以看作是莱辛自我发现的新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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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多丽丝·莱辛(1919—2013)
  英国当代著名作家,2007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被誉为继伍尔芙之后又一位伟大的女性作家。
  1919年出生于伊朗。幼年时在南非农场度过,家境贫困,十四岁因眼疾辍学,十五岁离家做保姆,后从事过接线员、速记员等工作。
  曾两次结婚又离异。1949年离开南非,留下丈夫和两个孩子,携幼子移居英国追寻心目中的自由生活,全部家当是皮包中的一部小说草稿。该书不久以《野草在歌唱》为题出版,莱辛从此一举成名。
  1962年,代表作《金色笔记》问世,成为其摘得诺贝尔奖桂冠的充分理由。此后,笔耕不辍,一生出版了五十余部作品。
  诺贝尔文学奖评委会曾如此评价:“多丽丝·莱辛既是文学史中的典范,也是当下文学创作的先锋。她改变了我们审视这个世界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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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简·萨默斯是一位精神独立的中年女性,拥有令人艳羡的时尚杂志工作以及上流社会的社交圈。简在失去丈夫和母亲之后,对原本的情感和生活状态产生了质疑与思考。一次偶然的机会,简结识了老人莫迪,两位女性之间产生了非同寻常的友谊和改变彼此人生态度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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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评
  她是所处时代的记录者,也是那个年代的良知。
  ——洛纳·萨迦,《观察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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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这第一部分总结了大概四年的生活。那会儿我还没记日记,要是记了就好了。我只知道,我现在对当年那些事的看法,与当年身处其中时已不一样。
  我的生活在弗雷迪罹患绝症前是一回事,之后是另一回事。在那之前我一直以为自己是个不错的人,和我认识的所有人一样,差不多所有人,主要是我的同事。我现在明白,那时我根本没有自省一下,看自己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我只想着别人是怎么看我的。
  弗雷迪病入膏肓,我的第一个反应是:这不公平。对我不公平,我暗暗地想。我是有些知道他活不长了的,但我当没这回事。我那样做太冷酷无情了。他那时一定觉得很孤独。我当时很自豪,因为我一直在工作,“保持有钱进账”—哎呀,他不工作,我不得不这样做。不过我很庆幸我得工作,这样我就有理由不陪着他难过。现在我知道了,我们的婚姻不是那种有着真正相互交流的婚姻。我们根本不算真正成了婚。如今人们的婚姻多半是这样的,双方互相想占便宜。我总觉得是弗雷迪占了我的便宜。
  癌症这个词被提过一次。医生对我说,癌症。现在我明白,我那时的反应阻止了他们继续和我讨论该不该把事实告诉他。我也不知道他们告没告诉他,他又知不知道。我觉得他是知道的。他住院以后,我天天都去看他,不过我微笑着坐在那儿:你感觉怎么样?他看起来糟透了。蜡黄蜡黄的。蜡黄的皮肤下瘦骨嶙峋,像一只拔了毛待煮的鸡。他在保护我。现在我知道了。因为我那时是无法承受的。长不大的妻子。
  他终于死了,一切都结束了,我才意识到自己当初待他多糟。他的姐姐有时会过来,他们大概聊过吧。她待我如同他待我一样。很温和。可怜的简娜,不可以指望太多。
  他去世以后我就没有见过她了,他家的人一个都没再见过。终于滚蛋了,谢天谢地。我是说,他们是这样看我的。我倒不介意和弗雷迪的姐姐聊起他,因为我对他没什么了解,没什么真正的了解。不过想重新认识他,那会儿为时已晚。
  他去世后,我发现自己十分想念他,我很想知道在他很少提起过的那些年月里他是怎么过的。比方说参军打仗。五年。从十九岁到二十四岁。那几年对于我来说是美好的时光。1949年我十九岁,开始忘掉第二次世界大战,事业起步。
  不过我们又很亲密。我们的房事很是欢畅淋漓。也许别的方面不行,但在这个方面我们和谐得很。但是我们没法交流。不对,是不交流。不对,是他没法和我交流,因为每当他尝试的时候,我就会逃避。我觉得事实是,他是个严肃内敛的人。正是我如今求之不得的那种人。
  十年以来,我一直要什么有什么;他死后,我想云雨之欢想得发狂,那会儿我到处滥交,我不愿想到底有多少人,或者是哪些人。有一次办公室聚会,我环顾四周,发现我和在场的半数男人都上过床。这吓了我一大跳。我其实一直痛恨那样的性爱,一顿好饭后有点醉醺醺的,我还有事情急着去办,那种情况下的性事。不是他们的错。
  乔姬姐姐来看我,说是轮到我照看妈妈了,那些事情也就随之结束了。我当时又自怜自惜起来。现在我倒觉得,她的确早该开口了!丈夫、四个孩子、一栋小房子—而自从爸爸去世以后,妈妈一直住她那儿,八年了。我没有孩子,而且我和弗雷迪都工作,所以不缺钱。但他们从来没提过妈妈该来和我们住。或者说,我反正是记不得有过这种提议。不过我也不是那种会照顾孤寡老母的人。妈妈以前说,我花在脸上和衣服上的钱都能养活一家人了。的确。我也没法违心说对此我很后悔。现在有时想想,我生命中最好的时刻,就是早上走进办公室,知道自己看起来不错。大家都留意观察我穿了什么衣服,怎么穿这些衣服的。我每天都对这一刻翘首以盼:我打开门,穿过打字室,姑娘们羡慕的笑容。然后穿过一间间行政办公室,那儿的姑娘们羡慕欣赏,希望也能有我这样的品位。嗯,就算我别的没有,品位的确是有的。以前我经常一周买三四件新衣,只穿一两次,然后就扔一边堆着。我姐姐把它们拿去做好事,所以倒也没有浪费。当然,这都是在乔伊丝接手了我,教会我如何真正地打扮—风格,而不仅仅是时尚—之前。
  妈妈来和我住时,我才意识到我是个寡妇了。一开始倒也不太糟糕。她身体不是太好,不过她会自娱自乐。我要是看上了哪个男人,也没法带他回家了,不过我暗自挺高兴的。我就不请你进来了,我的老母亲在家呢,可怜的简娜!
  来我这儿一年后,她生病了。我对自己说,听好了,这次你不能装作没这么一回事了。我陪她去医院。他们告诉她,她得了癌症。他们讲了好久,告诉她会发生什么。他们和蔼可亲,通情达理。以前医生没法和我谈我的丈夫怎么了,但是他们可以直接和妈妈谈她怎么了。因为她是那样的人。生平第一次,我想要和她一样。在此之前,我一直觉得她让我难为情,她的穿着,她的发型。以前我和她一起外出的时候,我会想,不会有人相信我是她的女儿,过度古板、讲究体面的她与我,我
  们是两个世界。我坐在她身边,听她和医生说起即将来临的死亡,那样优雅,那样庄重,我感觉糟透了。但是那时我吓得六神无主,因为吉姆叔叔死于癌症,现在是她—父母两家都有病史。我想:下一个是不是就轮到我了?那时我的感觉是,这不公平。
  妈妈临死前那些日子,我尽了最大的努力,不像弗雷迪那会儿我压根就不想弄清楚。但我还是没做到,问题就在于此。我那会儿时时刻刻觉得难受和恐慌。她很快就垮了下去。垮了下去—就是这样。我痛恨身体的痛苦。那会儿出门上班前我会去看她。她穿着睡衣在厨房里慢条斯理地做些琐碎事情。她的面色蜡黄,泛着不健康的光亮,皮包骨头。不过至少我没说:你是不是感觉好些了,那太好了!我陪她坐下来,喝咖啡。我说,要不要我去药店—她有那么多的药丸、药片、药剂要吃。她会说,嗯,买点这个那个。但我没法亲吻她。唉,我们这家人不是喜欢身体接触的那一类!我根本记不得好好地拥抱过姐姐。面颊上轻吻一下,就差不多了。我想要抱住妈妈,也许再轻轻地摇摇她。到了最后,她那么勇敢,病得那么厉害,我觉得我应该伸开胳膊好好抱着她。但是我没法碰她,没法好好碰她,没法温柔体贴地碰她。那味道……他们尽可以说这不会传染,但他们知道什么?根本不知道多少。以前她常常那样坦诚地直视我,但我根本没法直面她的眼睛。倒不是她的眼神里对我有什么索求,而是我深以我的情绪为耻,为自己感到惊慌。不,不像当初对待弗雷迪那样,我不冷酷无情。但是对于她来说,一定感觉不到什么—我的意思是,感觉我算不上什么。每天早晨几分钟而已,然后便赶着去办公室。我一般回家都迟,和同事,一般是乔伊丝,吃过饭才回来,那会儿妈妈已经上床了。她还没入睡,要是睡着就好了!我走进她的房间,坐在她身边。她经常疼得死去活来。我总把她的药准备好。她喜欢这样,我看得出来。这算是一种鼓劲支持吧。我们稍稍聊聊。后来乔姬姐姐开始每周来两三个下午,来陪她。我没法一直陪她,我要上班,而她的孩子都上学了。我走进房间,会看见她俩坐在一起。我常常嫉妒得难受,她们这样亲密,母与女。
  等妈妈住院以后,我和乔姬轮流去探病。那时乔姬得从牛津来伦敦。我没法去得更频繁。每隔一天,在医院里待两三个小时。我痛恨那每一秒钟。我想不出来讲些什么。但乔姬和妈妈总是时时刻刻有话可聊。都聊的是些什么呀!—我那时听着,完全难以置信。她们会聊乔姬的邻居,乔姬邻居的孩子,她们的丈夫,她们朋友的朋友。她俩聊得一刻也不停。她俩对这些话题是如此投入,真是有趣。
  妈妈去世了我很欣慰,当然了。乔姬也很欣慰。不过我知道乔姬这么说与我这么说是大不一样的。她有资格这么说。因为她的所作所为。妈妈去世前的那个月,乔姬日日夜夜分分秒秒地陪着她。那个时候,我终于学会不过于反感肉体层面的东西,妈妈几乎已是一具盖着蜡黄皮肤的骷髅。但她的眼睛还和原来一样。她痛得很。她没假装不痛。她抓住乔姬的手。
  关键是,乔姬的手是合适的手。
  然后我们的公寓里只剩我孤身一人。那些男人里有的来过一两次。不怎么样。我一点都不怪他们,我怎么能?那会儿我已逐渐明白我变了。我懒得烦。如何!倒不是我不需要性事了。有的时候我想得发狂。但这里头有些乏味、重复的东西。而且那屋子里到处是弗雷迪。我能看见自己变成一座弗雷迪的纪念碑,不得不铭记他。那有什么用?我决定卖掉这套房子,寻一处自己的地方。我仔细考虑了很久,好几个月。就连在当时我也知道,这于我而言,是一种新的思想方法。在杂志社工作,我的思想方法不同,迅捷果断,就像一直处在一股水柱的顶端。这些都是我如今的拿手好戏。这也是为什么当初他们给了我这份工作。说来好笑,那会儿我可没料到会这样。其他人都知道他们要给我副主编的职位,我自己不知道。原因之一,我沉浸于我的自我形象中,拘泥于自己对自己的定位和表现。我的形象一开始是无忧无虑、风趣滑稽、衣着怪诞的简娜,聪明伶俐,永远得力的女秘书。然后,经乔伊丝一番指点后,奢侈、完美、聪慧、可靠,办公室里的老资格,背后有一个潇洒时髦的丈夫—弗雷迪听到这形容肯定认不出自己来。然后,突然地(好像是这样)就变成了一个中年妇女。机敏精明,大气端庄。这让人难以接受。现在依然困难。
  一个大气端庄、在杂志界有一份好工作的中年寡妇。
  与此同时,我一直在考虑我应该如何生活。在我和弗雷迪的套房里,我觉得自己像一小团绒絮或者一根羽毛,随风飘荡。下班回家以后,我好像指望能在那里找到秤砣或锚之类的东西,但那东西根本不存在。我意识到自己是多么单薄、多么不独立。发现自己不独立,这很叫人痛苦。当然,不是指经济上不独立,而是作为一个人不独立。长不大的女儿,长不大的妻子。
  我没打算再婚。我无法想象自己再婚。但是我又对自己说,你必须结婚,必须,趁着还不迟。而就连现在,我有时也还这么想,尤其是现在我觉得自己不像以前那么糟糕了。但当我认真考虑时,我就知道我不应该结婚。说来说去,反正也没人向我求过婚!
  我卖掉了原来的房子,买了现在这套。一个房间睡觉,一个房间起居,一间书房。很大的豪华公寓区。不过我很少在这儿,而在的时候,我常常在思考。
  这种思考方式……其实算不上是思考,只是把事情放在脑子里,让它们自行归拢整理。如果你真能这么做,慢慢地,会有出乎意料的结果。比方说,你的想法与你原以为该是的样子大相径庭。
  有些事我需要思考,但我还没来得及思考。比方说乔伊丝。我们的那间办公室,顶楼,可以看阳光普照,风雨变幻。她坐在她的长桌后,我坐在我的长桌后,两张桌子面对面。我们就这样面对面地坐了好几年了,保证杂志运转。然后这一边是一张长桌,上面放着所有我们需要的东西,机器、绘图板、照片。另一边是一张小桌子,秘书们进来做记录,或者有人进来谈话时,就坐那儿。想到这一点我就很高兴,因为这一切是如此恰当、合适,和这儿做的事正相配。但是我必须思考,思考……总觉得不舒服,好像有什么不大对劲。
  我搬进新屋后,很快就发现我的生活全在办公室里。我在家里根本没有生活。家。好一个词!那不过是我为去办公室做准备的地方,或者是下班后休息的地方。
  我在思考的事情之一,是如果我丢了工作的话,我就不剩下什么了。我看着那些聪明的姑娘们一路奋斗,向上爬。我发现自己会看着其中某一个,比方说菲丽丝,心里琢磨,嗯,她是块好料子,会遣词造句,能采访任何人,可以胜任编辑工作,她的大脑好似剪刀,她从不惊慌失措。
  她知不知道事情到底是怎么运作的?我这话是指什么?指很多很多东西。一切。她急于求成,毫无耐心,而你得知道怎么顺其自然。我思考得最多的,是我让弗雷迪失望了,让妈妈失望了,我就是这样的人。如果再发生什么,发生什么需要我面对的事情,比方说疾病或死亡,如果我需要对自己说,“现在,你得像个成人,别再像个小姑娘似的了”—我做不到。这不取决于你有没有意志,这取决于你是什么样的人。
  这就是为什么我决定要学些别的本事。
  我在报纸上看到这则广告,“你想和一位老人交朋友吗?”一张可爱老太太的照片,一个可亲可爱的老太太。大家最喜爱的奶奶。哈!我打了电话,去看望她们。斯诺小姐,慈善家。我和她一起去拜访了约克太太。我们三人一起,在肯辛顿的一座小公寓里喝了茶。整个过程我觉得假惺惺的,糟糕极了。我觉得斯诺小姐显得有点屈尊纡贵而不自知。约克太太是一个身材庞然、动作迟缓的病人,面色苍白,脸庞浮肿,像个面团,小眼睛里满是牢骚。我看得出来她不喜欢斯诺小姐。我坐在那儿,心想,我他妈到底在这儿做什么?这对约克太太能有什么好处?我难道要每个星期天都来看她一次,带蛋糕给她,问她风湿有没有好些?斯诺小姐知道我心里在想什么,我们在人行道上道别的时候,她对我很敷衍。嗯,好,要是你觉得自己想做这事的话,到时候给我打电话,萨默斯太太。然后她钻进她的MiniCopper,开走了。失败。嗨,不足为奇,她是这么想的。
  他们得找别人陪约克太太。不过这次我没有自觉无用。约克太太只是不适合我罢了。那时我会看着照片里那可亲可爱的老太太,想着糟糕的约克太太,心生几分讥嘲。
  与此同时,在我对面的楼上,有个彭妮太太。她七十岁了,孤身一人,十分渴望我能与她结交。这我心知肚明,但我不想去。她也知道。她会全面介入我的生活。想到我得听她使唤,我就觉得喘不过气来,心慌得很。
  可是那天我在药店里,这事就发生了。
  我看到了一个老巫婆。我瞪着这老东西,心里想着,巫婆。这是因为我整个一天都扑在一篇专题上:《过去和现在的女性形象模式》。文章没有具体说过去是什么时候,维多利亚时代末期吧,优雅的妇人,一大帮孩子的母亲,羸弱的老处女姑妈,新女性,传教士的妻子,诸如此类。我有四十多张照片可以选用。那其中就有一张巫婆,不过我没选她。可她现在就在这里,站在我身边,在一家药店里。一个弯腰驼背的小个子女人,鼻子几乎能碰到下巴,穿着灰扑扑、厚厚实实的黑衣服,头上是顶无檐软帽样的东西。她看见我在瞪她,就塞给我一张药方,说:“这是什么?帮我买一下。”灰色的粗眉毛下,是凶巴巴的蓝眼睛,但是那双眼睛里却有些无比亲切的东西。
  莫名其妙地,从那一刻起我就很喜欢她。我接过纸,知道我接过的不止那张纸,而是更多。“好。”我说,“但是为什么呢?难道他对你态度不好?”开玩笑呢,而她立刻有了回应,使劲地摇着苍老的脑袋。
  “不好,哎呀,他没用,我就没听懂过他在说什么。”
  他是年轻的药剂师,站着,手撑在柜台上,等着接单,面带微笑。他
  和她很熟悉,我看得出来。
  “这张方子上开的是镇静剂。”我说。
  她说:“这我知道。”我把方子靠在我的手袋上,她伸出手指戳着纸头紧贴手袋的地方,“但不是阿司匹林,是吧?”
  我回答:“这东西叫安定。”
  “我就知道。那不是止痛剂,那是麻醉剂。”
  他大笑。“没那么糟糕啦。”他说。
  我说:“这药我也一直在吃的。”
  她说:“我告诉医生,阿司匹林—我要的是阿司匹林。但是他们是些笨蛋,那帮医生。”
  气势汹汹、声音颤颤的,又有些快乐活泼。我们三人,站在那里,放声大笑,但她又很生气。
  “那你要我给你拿点阿司匹林吗,福勒太太?”
  “是啊,是啊。我才不要麻醉人的东西呢。”
  她从一个又大又破的包包深处掏出钱来,慢慢地一个硬币一个硬币地数。他把阿司匹林递给她,接过她的钱,然后又接过我的钱—我买了指甲油、腮红、眼线、眼影、口红、珠光唇膏、化妆粉、睫毛膏。一大堆:这些东西我都存货不足了。她站在边上看着,现在我知道她那时脸上的表情是她特有的,拼命思索的样子,真正地想要理解。想要领会一切。我放慢脚步,合上她的步子,和她一起走出店门。我们站在人行道上,她没有看我,但是能感受到她在请求。我走在她身边。慢吞吞地走路真难。那时我才知道,原来之前我走路都是在飞。她迈出一步,停下来,打量打量路,然后再跨另一步。我想到自己天天都在这路上来去匆匆,可从没见过福勒太太,但她就住在我附近,我仔细打量着大街,突然看见—老太太们。也有老先生,但还是老太太居多。她们慢吞吞地走着。她们三三两两地站在一起,谈天说地。或者她们坐在街角法国梧桐树下的长凳上。我以前从没见过她们。那是因为我害怕自己会变得像她们。走在她身边,我很害怕,害怕她的味道,一种泛甜带酸、尘土般的味道。我看着她苍老瘦弱的脖子上的污垢,她手上也有。
  她住的房子有一面破破烂烂的矮墙,豁了口的台阶。她看也不看我一眼,因为她不准备开口邀请我。她小心地走下老旧的台阶,站在一扇门前,门已关不太拢,一块粗糙的木板拦腰钉在上面。这扇门连一只下定决心要进去的猫都拦不住,不过她还是摸来摸去地找钥匙,好不容易找到以后,又眯着眼睛找锁孔,然后把门打开了。我跟着她进了门,屋里的气味让我心里不舒服,胃里也不舒服。那天屋里是一股煮糊了的鱼的味道。我们站在一条昏暗的长走道里。
  我们沿着走道走进“厨房”。我还从没见过这样的房间,除了在我们的“贫困档案”上,诸如拆迁的房子之类。这房间是走廊的延伸,摆着一个陈旧的煤炉,油腻腻、黑乎乎的。还有一个陈旧的白瓷水池,裂痕纵横,被油渍糊成了黄色。一个陈旧的水龙头,上面裹着破破烂烂的布,滴滴答答地一直在漏水。一张好看的旧木桌,上面摆着陶器,都“洗过”,但是还是脏兮兮的。墙上污渍斑斑、潮湿。整间屋气味很重,难闻极了……她把面包、饼干、猫粮一一放好,自始至终没看我一眼。商品包装和罐头上干净鲜亮的色彩,放在那么可怕的地方。她很难为情,不过不准备表达歉意。她口气随便却又透着些恳求地说:“你到我房里去,自己找个地方坐下来。”
  我进的那个房间里有一个陈旧的铁炉,燃着火。两把古老得难以置信的结实的扶手椅。有一张好看的旧木桌子,上面铺着报纸。一张堆满衣服和包袱的长沙发。地上有一只黄色的猫。到处都肮脏、昏暗、阴森、可怕。我想起来,每当我们写到装潢风格、家具和色彩,都会说品位在变化,说我们会把旧东西扔掉,说我们对一切都感到腻烦。可世上还有这么一个厨房,如果我们把它的照片刊登出来,读者会寄钱来捐助的。
  福勒太太端来一只棕色的旧茶壶,两只挺漂亮的瓷杯和茶托。用那脏兮兮的杯子喝茶,这是我做过的最困难的事情。我们没怎么说话,因为我不想问些直截了当的问题,而她正哆嗦着显示自尊、自傲。她一直在抚摸那只猫—“我的小可爱,真漂亮”,生硬又讨好—然后她头也不抬地说:“我小的时候,我父亲有自己的店,后来我们在圣约翰森林有一栋房子,我知道好日子应该是怎么回事。”
  我告辞的时候,她说:“那你是不会再来了吧?”说话时还是不看我。而我回答:“如果你请我的话,我就来。”她没有看我,但是脸上微露笑意。于是我说:“我周六下午来喝茶,如果你觉得合适的话。”
  “哦,合适,真的,我觉得合适。”那一刻,我俩很亲近:就是这个词。但她依然骄傲,不想开口邀请,转过身背对着我,开始抚摸猫咪:哦,我的小东西,漂亮的小东西。
  当晚回到家,我满心恐慌。我做了承诺,把自己卖了。我满心厌恶。我的衣服和头发里满是那酸臭肮脏的味道。我洗了澡,洗了头,打扮一新,拨了电话给乔伊丝说:“我们一起出去吃饭吧。”我们在阿尔弗里多餐馆吃了一顿不错的晚餐,聊了天。我当然没提福勒太太,但我一直在想她:我坐在那儿,打量餐馆里周围的人,大家都衣冠楚楚、干净整洁。我想,要是她走进这家餐馆……不,她进不来,她连清洁工或洗碗工都当不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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