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课程适用于因课时所限,不单独开设“税务筹划”课程的学校,即将“税务会计”与“纳税(税务、税收,下同)筹划”合并为“税务会计与纳税筹划”一门课。它应在学过“(中级)财务会计”之后开设,即在掌握财务会计专业知识的基础上,通过比较系统地学习我国现行税收法规,尤其是税收实体法的税制要素,理解并掌握主要税种的税务会计确认、计量、记录和申报的程序及处理方法,正确界定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协同效应关系。同时,为了充分发挥会计的理财功能,在掌握税务会计知识的基础上,通过对税务筹划基本原理和纳税筹划主要实务的学习,掌握纳税筹划的基本理论、基本思路和手段、方法,以及主要税种的筹划实务,充分理解税务筹划与财务管理的密切联系,综合利用税收、会计与财务专业知识,旨在培养复合型专业人才。
本书就是为适应这种要求而编著的,它除了作为大学本科、各类成人教育教材外,还可以作为广大会计人员、税收征管人员、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律师和企业管理人员的专业学习参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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