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保护是人生的必修课
自我保护能力的欠缺
当前,我国中小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都非常欠缺。据《烟台日报》报道,由于缺乏自救意识和自我保护、自我防范意识,2004年7月份,福山某中学的18岁高三女生林某在见网友的时候,被网友在其毫不设防的情况下带到租住处强奸。2004年8月中旬,两名被迫卖淫的少女被招远警方解救出来,她们原本都是在校的高中生,刚满18岁,由于轻信网友、陌生人,以至落人了犯罪分子的陷阱……
与之相比,那些自救意识和能力较强的中小学生则幸运得多。2003年12月23日,家住莱阳市梨园小区年仅10岁的女孩刘某,在放学回家发现家里有异常情况后机智报警,使煤气中毒的母亲转危为安。
无独有偶,2004年10月中旬,莱阳市一名15岁的初中男生在校园内遭遇陌生人施用迷药进行绑架,在绑匪车上有了清醒的意识后,他机智地制造了一起小车祸趁乱逃脱,并及时报案,从而避免了一场威胁自己生命的恶性案件。
从媒体报道来看,当前,交通伤害、意外伤害、校园不安全设施、校园暴力、家庭矛盾等正日益侵害着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权、受教育权等诸多权益的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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