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国学文库:大乘起信论校释》:
(五)“不思议”,即不可思议。谓事理深妙希奇,不可以心思虑,不可用言语议论。“业”,梵文Karma的意译,意谓“造作”,泛指一切身心活动。“不思议业相”,指还复于本净之本觉,随应众生之善缘,显示出不可思议的业用之相。义记卷三:“不思议业相者,明还净本觉业用之相。”
(六)“法力”,指佛教正法有摧邪伏恶的力量。“熏习”,即通过熏染后留下的习气和影响。如衣服原来没有香气,经过以香熏染,衣服上就会留下香气。“依法力熏习”,谓依佛教正法的力量进行熏习。此处有二种含义:一是依真如之法的内熏之力,二是依所流教法的外熏之力。
(七)“修行”,谓依据佛教教义修习行持。“如实修行”,指依二种熏习之力,登十地以上,证契真如实理而修习行持。
(八)“满足方便”,谓十地修行终了,真穷惑尽,一切都圆满具足究竟。
(九)“和合识”,指生灭(无明)、不生灭(如来藏)和合之识,即阿黎耶识。此处讲“破和合识相”,系指破除阿黎耶识中生灭之相,即根本无明。
(一〇)“相续心”,即生灭相续之心。“灭相续心相”,指灭染心中业相等相续之心相。
(一一)“法身”,原指佛三身(法身、报身、应身)之一。此处指不生不灭的本觉法身。
(一二)“智淳净”,即淳净圆智。意谓染缘脱尽,本觉之心遂即还原成淳净圆智。
(一三)“心识之相”,即“心相”与“识相”。这里指前所说的“生灭相续之心相”与“生灭、不生灭和合之识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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